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滚动新闻 > 正文

西影路一小区消火栓配备不全居民担忧 街办:已进行整改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平 2020-11-19 11:18:30
[摘要]11月9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西影路与公园南路十字西北角金业缇香山小区,3号楼楼道内的消火栓里灭火器检验日期是2016年,还有一部分消防栓中灭火器只有单个,不符合有关规定。

  11月9日,有市民向华商报反映,称西影路与公园南路十字西北角金业缇香山小区,3号楼楼道内的消火栓里灭火器检验日期是2016年,还有一部分消防栓中灭火器只有单个,不符合有关规定。

  随后,华商报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发函咨询。得到回复称,经雁塔区等驾坡街办工作人员到该小区3号楼现场调查,发现该楼配备的均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有一部分贴的是出产标签,标明出产日期为2016年8月,另外一部分贴的是检验标签,标明检验日期为2020年7月25日,未发现灭火器损坏及消防栓柜子里只有单个问题。经向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了解,之前在接到业主投诉后,物业立即对该楼灭火器进行了全面排查,一是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二是对个别消防栓里缺失的灭火器进行了补齐为2个。

  针对灭火器检验时间问题,等驾坡街办工作人员现场随机联系了雁塔消防大队包片同志提出业务指导。根据消防大队同志指导,按照《建筑灭火器配备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相关规定,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需在出厂期满5年后检验一次,之后每2年检验一次,报废期为10年。根据此规定,该小区3号楼标明出产日期为2016年8月的灭火器还未到首次检验日期(首次检验日期应为2021年8月),标明检验日期为2020年7月25日的灭火器还未到下次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应为2022年7月24日)。

  据此,等驾坡街办认定该小区3号楼配备的灭火器检验符合相关规定,且小区对配备缺失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

  同时,针对此问题,等驾坡街办要求小区物业举一反三,对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目前正在排查整改之中。华商报记者 杨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西影路 小区 消火栓

上一篇:周知!11月21日起丈八东路与子午大道十字南侧部分施工围挡 下一篇:铁路局小区新设护栏影响车辆通行 碑林城管:已拆除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