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平(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受贿罪对陈建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方正
相关热词搜索: 陕西 陈建平 逮捕
上一篇:36个企业(品牌)入选第二批“陕西老字号”
陕西明令禁止 秦岭“光鹿跑兵冰”徒步穿越线路有多凶险?
智慧领航≠自动驾驶!公安部警示:滥用辅助驾驶或触刑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