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政府决定:张鹏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海峰同志任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文明同志任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汉阴县政府决定:王发萍同志任汉阴县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汉阴县投融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工委决定:赖邦平同志任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恒口镇副镇长职务;
免去王涛同志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建平同志任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正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刘晓猛同志任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聘任童牧同志为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编辑:二三里
上一篇:陕西安康查处一起疫情期间违规群体性就餐 聚集人员超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