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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房交给中介装修并出租被拖欠租金 咸阳“大城小屋”负责人失联

咸阳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21-06-05 06:58:29
[摘要]把毛坯房交给房屋中介公司打理,约定交了装修费还能配家电,后期还能托管租房。结果收不上房租才发现,又是中介公司“高进低出”,而且空调、电视都是空话,公司负责人也失联了。

  把毛坯房交给房屋中介公司打理,约定交了装修费还能配家电,后期还能托管租房。结果收不上房租才发现,又是中介公司“高进低出”,而且空调、电视都是空话,公司负责人也失联了。

  又是高进低出

  2750.1元租来1600元租出

  张先生是咸阳人,2014年3月在咸阳市世纪大道郑国路陈杨新界小区购置了一套91.69平方米的房子,一直未装修。2018年,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咸阳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城小屋”)的业务员联系到张先生,“我当时在山东生活,说想托管我的房子,我想反正空着,就同意了。直到2020年,他们邮寄给我一份合同,其中包括服务协议、装修合同、租赁合同,说是他们子公司给我装修、配家电,然后再租出去,每月按面积给我交房租,算下来是2750.1元。”张先生说,签好合同后,将合同邮寄给大城小屋,对方签后又邮寄给张先生。

  “2020年的租金都正常交,去年年底给我说,今年1月份的租金无法按时交,没想到一拖就拖到了现在。”张先生说,截至目前,自己只收到了3月的租金,1月、2月、4月、5月的租金都没有支付,“因为我不在咸阳,只能电话联系,3月我打电话催了多次之后,大城小屋才交了房租。”

  6月3日下午6时许,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张先生房子的租客李女士。李女士称,今年3月她和一家名叫小屋智趣的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押一付六,每月房租1600元,李女士分两次支付了7个月房租共11200元,3月25日住进房子,“当时只有一张床和一个沙发,说好4月底会配齐其他家具家电,房租从4月10日起算,结果从4月10日开始,负责我的李姓业务员就逐渐联系不到了。李姓业务员给了我大城小屋王姓负责人的电话,但也一直联系不上。”

  合同约定装修费包括家电家具

  租户反映并没有

  6月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张先生提供的协议上看到,2020年3月20日,张先生和大城小屋签署了服务协议。协议规定,张先生将房屋交给恒城永昶集团旗下公司装修后托管经营,大城小屋需按照协议约定为张先生提供服务,张先生需要向大城小屋支付1000元服务费。“1000元服务费大城小屋因为给我优惠,所以没有收取。”张先生说。

  在张先生与恒城永昶集团旗下的装修公司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装饰装修合同上,记者看到,合同规定,建筑公司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的设计、装修工程,最终装修费用是59930.44元。在芈琼装饰——大城小屋公寓装修项目清单中显示,基础装修项目包括电器、软装等,小到抽纸盒、阳台晾衣架,大到空调、液晶电视、冰洗等家电,这些都囊括在5万多元的装修费中。收据显示,2020年3月19日,张先生向大城小屋支付了这笔装修费用。

  在张先生与恒城永昶集团旗下的公寓经营公司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上,记者看到,房屋租赁期限三年,租金按30元/㎡计算,月租金为2750.1元,每月20日支付上个月租金。

  而租户李女士表示,房屋内并未有空调、电视等家电。

  业务员称已离职

  大城小屋负责人失联

  记者在张先生提供的和大城小屋张姓业务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看到,今年4月12日,张姓业务员称公司目前在融资阶段,租金等批款后会支付。4月20日,张姓业务员在微信中告诉张先生,“目前(公司)没有正常运营,公司在等待融资的资金。”

  6月3日下午4时许,张先生再次微信联系到张姓业务员,其称已离职一个多月,不了解公司现状,公司王姓负责人也联系不上,“除了欠业主的钱,还有材料商的债务。”

  6月3日,记者多次联系大城小屋王姓负责人,但电话均被挂断。而记者发短信也并未收到回复。

  随后,记者搜索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大城小屋”发现,今年4月9日,该公司发布《致大城小屋业主的致歉信》。文中称,今年4月,有业主反映未按时收到租金、个别房屋未按约定装修完成等情况,以往每月20日公司都会在微信公众号公布租金支付情况,此次事件发生十分抱歉。目前陕西大城小屋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小屋智趣账户已经开通,银行授信也已完成,只需等待银行走流程放款,具体支付时间根据银行款项到账后次日支付;在此期间,该司仍在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每日都会分批向业主支付租金。关于个别房屋未按照约定装修完成的情况,公司会做好统计,与业主共同监督,妥善处理好装修的遗留问题。

  >>律师说法

  业主可先自行协商解决

  协商未果可申请民事诉讼

  6月3日,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元律师认为,在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的情况下,本案共产生了两个违约行为,即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张先生房屋装饰延期未完全履行的违约责任和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时向张先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

  王国元说,业主可以先通过与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以达成和解协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这两个公司的违约责任。还可通过向出租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来维护自身权利。

  为有效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王国元有四点建议。首先,行政部门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房地产经纪的行业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经纪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房地产经纪公司违法经营行为。其次,加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的学习教育,增强公民维权意识,使得出租人可以意识到在出租房屋时应了解相应的租赁经纪公司的资质和经营状况,拓宽其了解信息的渠道。再次,房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向社会公布。最后,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建立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加强对房屋出租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管理服务站的职能效能,使其充分发挥在宣传有关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和为出租者提供维权服务信息方面的作用。

  提醒市民

  租房前先查租房中介

  工商及涉诉信息

  6月3日,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说,本案中,大城小屋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系对合同的不全面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张先生有权要求其兑现承诺,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作为本案中的受害人,张先生也有权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分别要求合同当事人陕西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小屋智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为房屋配备家电,向其支付拖欠的租金,如果经张先生催告,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依约履行合同的,张先生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收回房屋。

  朱长江提醒,既往跑路的托管公司中不乏工商登记时间短、认缴出资未实缴的情况,在公安机关尚未刑事立案的情况下,张先生及广大房东或租客可主动诉诸司法获得裁判结果,继而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对托管公司采取划扣款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在符合出资加速到期情形下追缴股东未出资款项来满足偿付或追偿的目的。广大群众将房屋交由托管公司经营管理时,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查看托管公司的工商信息以及涉诉信息,尽可能选择可信的公司,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华商报记者 佘欣 实习记者 蔺蕊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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