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职工代表二十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于2017年至2018年在宝鸡市某公司任总会计师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共计108万元。被告人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李某某的刑事责任,故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进行宣判。
华商报记者 宁军 实习生 李扬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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