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花一分钱却得到了一处总价313万元的房产,这对任何人而言,除非“撞大运”、否则无法想象。然而,它却在来西安创业的河南人小谢身上发生了。2024年2、3月间,一心想给自己的小食品厂贷款的他,因“一叶障目”坠入到他人巧设的“二手房”买卖局中,不仅成了高价房的“接盘侠”,还背上了250万元的沉重房贷;如今,“断供”风险以及随时会被银行起诉的担忧,令他陷于焦虑之中,苦不堪言。
“家人知道后,媳妇气得跟我闹离婚,父母在老家愁得整天睡不着觉,要被起诉了,我的生意也没法做了……”11月10日,一筹莫展的小谢说,虽然这件事至今想起来都感觉“离奇”“荒唐”,但如果相关部门能严加审核,或许一切都不会发生。
发展愁资金
偶遇昔日开“蹦蹦”的朋友
今年34岁的小谢数年前在西安城北创办了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厂。经过最初两年的“试水期”,2023年下半年,经营逐渐走上正轨。为购置新设备、扩大再生产,他很想获得一些资金支持,可因认识的人不多、筹钱难,很是焦虑。
2023年年底,一次与昔日“伙伴”贾某的偶遇,让小谢对资金有了“盼头”。原来,两人在2015年时,都曾在西安鱼化寨一带开过一段时间的“蹦蹦”(载客摩托)。聊天中,小谢告诉贾某自己正在办厂,很缺资金。而贾某则称现在正从事金融贷款方面的工作,可以帮他免费办贷款。
“他说最多可贷400万元,我说贷250万元就足够了;但他又说,办贷款得先整合一下资产,让我听他的,保证能顺利贷到钱”,小谢说,当时只想着能贷款就好,就答应了,至于怎么整合资产,并未想太多。随着几次碰面,两人关系迅速升温。“他(贾某)告诉我,要贷款得先在我名下有个房子,我问什么意思?他说我不用管,按他说的做就行”,小谢拿出其与贾某的大量微信聊天记录称,2024年1月10日,贾某让他把老家的户口本、结婚证拍照片给其传过去。十多天后,贾某就叫他到海璟国际楼下,给了他一个户口本,并告知办房贷时要用,还称“这都是走个形式而已,不重要”,于是他就收下了。
借款89万元的“离奇”操作
2024年2月,小谢按贾某之意在手机上下载了“i西安”App;2月22日,又按其指引在上面签署一个购房合同,“当时看到合同上写着313万元的总价款,觉得贷个款要这么麻烦,就不想办了,他就说仅是形式上签署,跟我没关系,不是真的买房子;加上我看合同上显示贷款额是250万元,就以为是他帮我贷的(经营)款,便没再想那么多”。
小谢回忆,签完购房合同第二天,贾某告知他当天银行要面签250万元的贷款合同,并让他前往朱雀大厦23楼某室找一个叫“谭总”的人。找到人后,对方让他签了一个委托材料,“具体内容没细看,签完交代我待会儿见银行的人‘不要乱讲话’之类,就把我带到17楼的一间房子,与某大型银行的工作人员面谈,还办了张银行卡。本以为材料交后,款就能很快贷下来,可数天后贾某说银行觉得不靠谱,不弄了。这样,又在3月4日,按贾某的安排找了“谭总”,并与浙商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了面谈,签署了《贷款合同》等一沓材料”。
随后,小谢又按贾某安排,办了浙商银行、光大银行两张银行卡。3月8日,小谢被贾某叫到朱雀大厦,让其找楼上“汇万家”的刘女士等人——“说对方会给一个材料,让签字就行了,其他的不要管”,小谢说,上去找到人后对方给了一个89万元的借条,签完后他下楼问贾某借条怎么回事,听贾某说“借款是原房主来还的”,便没有在意。
3月15日,他又在贾某安排下,再次来找刘女士,并应对方“用于银行贷款发放”的要求,把身份证和两张银行卡都留下了,“闲聊时,她提醒我别被骗了,我就有点儿犹豫;当晚贾某得知我不想办了,就承诺说帮我贷250万元不需要我出一分钱,且将来房贷也跟我没有关系,税钱(契税和购置税合计78330元)也由原房东出”,小谢表示,那段时间贾某西装革履,隔几天便换开一辆豪车,觉得他很有实力,加上“贾某说万一不行房子他也要了,让我安心贷款”,就不担心了。
“250万元”的“迷魂阵”
虽然小谢并不明白为什么房东卖房子还要替买房人还89万元借款,但为了自己能顺利贷到款,就未多做考虑。2024年3月18日,他由刘女士安排的两人陪同,来到光大银行太白路支行,开始了令他眼花缭乱的钱款转账操作。据款项往返截图可见,当日10时39分,小谢收到转账3万元;10时42分,他按陪同人员要求将3万元取现交给了两人;10时45分,他的光大银行卡收到转账10万元;10时57分,依照陪同人员要求,将10万元转到之前他开户的浙商银行卡;11时34分,光大银行卡收到转账53万元;11时43分,又按陪同人员指令将53万元转至其浙商银行卡;到下午15时40分时,他手机收到短信通知,浙商银行放贷250万元到了浙商银行卡,这令他不禁大喜:贷款终于到账了。
然而,转入转出的操作并未结束。当日16时39分,小谢的光大银行卡收到8万元转账;16时45分,陪同人员让他往一张建行卡内转78330元;到了17时44分,他的手机再次收到短信,显示两小时前收到的250万元已经转到西安市置诚资产管理公司了。他很纳闷,问贾某怎么回事?对方回复称“钱到资金监管账户去了,没事,正常程序”。
次日16时50分,小谢的光大银行卡又收到15万元转账;到17时03分,他根据贾某要求以及其提供的银行卡号,将15万元转给了一个王某。
虽然频繁多次的转账取现令他费解,但他盘算了一下,发现除250万元外,前后转入总共是89万元,跟欠条吻合,而89万元中的63万元,作为房屋的首付款进入到了监管账户中。
3月21日,小谢被贾某等人通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此时,他称才第一次见到房主冯某,但全程两人没任何交流。
“断供”后被下“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
3月26日,小谢得知贾某已经拿到房产证后,便找其催办250万元的贷款。贾某也答应了,并在此后的9月29日,真的帮其贷下来50万元,可后面200万元的贷款,却再无下文。
而令小谢担心的是,原本贾某说无须让他还的房贷,却出现了问题——在连续还了6个月的房贷后,贾某称不再还了,让他去浙商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谈贷款延期,且要延期两年。于是,他前往商谈,可谈过多次,未能办成。
随后两个月他不得不开始还房贷,到去年11月下旬,任他如何联系贾某,对方已不再回复。而当他发现之前陪他办理转账、过户交易的多人也都将他微信删除后,才猛然意识到自己陷入到了一个巨大的“坑”里。
由于资金所限,小谢“断供”了,2025年2月8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其发出“债务提前到期通知书”,称其因“违反合同约定义务”且“贷款期间逾期利息2次”等,宣布全部债务于2025年2月16日提前到期,要求其清偿2469468.62元的债务本金及14668.46元利息。
接到通知书,小谢一方面找律师与银行协商,一方面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反映,但经该机关审查,认为“不构成合同诈骗,可能构成贷款诈骗”,建议其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所在地或取款地公安机关表达诉求。
中介公司成谜 房东竟给买房人借款做担保?
在该事件中,贾某是核心“中间人”。为了找到其人,记者11月中旬先后前往小谢所知的、贾某在凤城二路与迎宾大道的两处住址,但均未能找到人。随后,又拨打了贾某多个手机号码,也未能接通。
从小谢所持的合同备案号为“C24013206”购房合同看,买卖双方所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一家“诚意万和”的公司,经办人为徐某。11月13日上午,记者与小谢找到该公司,徐某表示并不认识小谢,而小谢也称没见过对方。徐某称,之所以公司会作为交易的经纪机构出现在购房合同上,是因别的中介公司借用了该公司网签资质的缘故,而该公司“只负责出一个合同”;至于当时是哪家中介公司来出合同的,她表示因该公司网签端口已停且此事已过太久,都记不清了。
那么,到底是哪家中介公司找“诚意万和”出的网签呢?那个贾某让小谢找的“谭总”会不会是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呢?连续两日,记者前往小谢所说的23楼某室找寻“谭总”,但现有公司工作人员均表示,该公司并无“谭总”其人;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该公司刚入驻不久,但两个月来,已有不少人来此处找“谭总”,感觉很诧异。
在找不到“谭总”的情况下,记者得知为交易房屋做评估的是一家名叫“大华永正”公司,遂根据该公司工商信息所载的手机联系到一位自称姓付的先生,他表示,对小谢的事有印象。当问及评估报告上的委托中介公司是谁时,他称报告上有,且一份给了银行,一份给了小谢,但小谢告知其未拿到后,他又称给了公司,只是时间太久记不清是哪家中介公司委托的评估了。
随后,记者又找到为小谢办理89万元借款及过户交易事宜的“汇万家”刘女士。但她却称,其所属公司在全市都有业务,“经常接个电话,找我们给把手续办一下,人就过来了”,而问及贾某,她表示不认识;而小谢的“业务”,她称可能是由多家公司完成的。当记者问,平白无故为何要借给小谢89万元?她介绍,是房东冯某与公司有个共管账户,借钱给小谢,是房东做的担保,等交易完成,房东就把89万元还了,所以“欠条办完就完结了,没有了”。
卖房房东竟给买房人做担保借款来买自己的房子,这听上去令人匪夷所思。为了解含有250万元按揭款的313万元总房款流向,记者又来到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查询,经工作人员核实,其313万元的总房款已在去年3月25日全部打给了冯某。
当事人以贾某、冯某涉嫌“骗贷”报警
按购房合同显示的313万元的交易总价,小谢“购买”冯某位于西安市龙湖紫都城116.09平方米的二手房,其成交单价约在每平方2.69万元左右。而该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其所知的交易情况,去年同时期该小区二手房每平方成交价格基本上未超过1.4万元。而58同城的数据则显示,该小区2024年的二手房均价为13514元/平方米,其最高未超1.6万元每平方米。两者相比,冯某313万元的交易价格明显要高出当时该小区二手房交易价格很多。在西安房地产市场极其低迷的情况下,以如此令人惊讶的313万元高价成交,除运气的成分,其必然来自人为的操作。那么,这么高的总价如何形成?房东又是怎么“构思”通过自己给买房人担保借款来卖自己房子的呢?数日间,记者多次拨打冯某留在购房合同上的电话,均为AI接听,直到11月14日晚8时31分,才好不容易联系上冯某,问及其如何与小谢商定成功313万元的交易价格,又委托了哪家中介公司时,他表示“随后回复”,便挂上了电话。可截至发稿,也再未回复。
从313万元的交易总价看,在小谢未实际出一分钱的情况下,其63万元的首付款显然不会由过桥公司白出,而小谢所“借”的89万元中,有15万元打给了与交易双方均无关的人;而纵观整个事件,显然250万元的银行放款才是交易的核心。但众所周知,银行按揭必然要审核材料,严格把关,否则不会也不可能违规放贷。
然而,小谢从贾某处得到的、并交由银行审核按揭的户口本,却存在问题。记者将其与小谢父母从老家传来的户口本照片进行比对,发现其每页盖章及内容上均有明显不同。而出于慎重起见,2025年11月12日上午,小谢让老家的父亲持相关户口材料去居住地上蔡县塔桥派出所核实,经民警确认,其贾某所给的户口本上的民警公章系伪造。
对此,浙商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行长王亮日前表示,银行信贷是有审核的,当时并没有发现小谢户口本有问题,“认为其拿的是原件”。而就313万元总房价放贷250万元一事,他强调合同交易价格是银行按揭的主要判断依据,也即是“以双方真实交易价格来定的”;就记者提出的313万元交易价格明显高出该小区同期二手房市场交易价格的问题,他认为二手房不像一手房,且交易房屋位于曲江,装修情况等等也不一样,价格与小区网价也差得不多,故“当时场景下,有合理性在里面”。
针对户口本存在的“问题”,他向记者指出,根据现在所掌握的情况,认为“如中间人没有小谢的配合,不可能干这么多事情”,且他本人也在(贷款)签约现场,故银行被骗贷的可能性很大。而记者问,既然认为小谢存在骗贷嫌疑,就该立即报警,为何银行不报警?王亮则称,已经在就其“违约断供”走民事诉讼了。
让人不解的是,今年2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向小谢发出全部债务“提前到期”的通知后,如今9个多月过去,逾期仍在持续,但小谢却没收到任何被起诉的消息。
11月15日下午3时多,小谢拿着报案材料,以贾某、冯某涉嫌“骗贷”向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西大街派出所报了警。 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组 文/图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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