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汉中讯(记者 陈卫平 通讯员 武文海)酒后驾车将行人撞倒后逃逸,被抓住时竟谎称自己“只撞过树没撞过人”。6月19日,略阳警方依法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刑事拘留。
6月17日14时41分,略阳县警方接到报警称,在309省道略阳煎茶岭路段下坡处发现有一人被撞死。接报后,县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勘察,初步推断肇事车辆为一辆蓝色汽车,遂沿途设卡堵截和进行追捕。
17时30分左右,民警在309省道勉县方家坝路段发现了嫌疑车辆,该车车号为陕F20543,车灯、车门均有损伤痕迹。在盘问时,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现年49岁,勉县茶店镇铜锣沟村民)一身酒气。该李谎称自己是从略阳县硖口驿镇来的,自己的车3天前撞上了一株大树,车门等处被损坏。
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受损部位和损坏的部件与事故现场遗留的痕迹和散落物相吻合。经突审和查证,李某交代:当日中午,自己在略阳县何家岩镇路边一餐馆就餐时,喝了一瓶白酒,醉醺醺地开着拉了1吨多旧钢钎的车去勉县。14时35分,当他行至勉康线32KM+100M下坡处时,因饮酒过量手脚不灵、操作不当,将路边的行人、当地村民包某撞倒。李某见四周没人,又怕花钱给人治疗,就驾车开溜,致使被撞者伤重死亡,没想到自己也没有跑多远就落入了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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