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 昨日,全省工伤康复试点工作座谈会在陕西省工伤康复中心举行。今后,普通的工伤职工也可享受“工伤康复”。
西北首次试点“工伤康复”
“工伤康复”是工伤保险体系的重要部分,目前全国仅有广东、东北等地试点“工伤康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授予陕西省临潼康复医院“陕西省工伤康复中心”的牌匾,这是全省唯一一家,也是西北地区首次试点“工伤康复”,试点后将在全省11市区推广。
“通过工伤康复,可以提高工伤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有的还可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赵云昨日说,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初期主要是工伤补偿,用于医疗赔付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伤康复”就是通过帮助工伤职工恢复身体功能和职业劳动能力,促进其实现有效就业和真正回归社会。
哪些人员可享受工伤康复
截至去年底,我省共有247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今年预计将达到260万人。据介绍,工伤康复主要针对近期和将来发生工伤的人员,主要是1~4级伤残人员和部分5~10级伤残人员。
我省近日下发的《陕西省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列入康复对象的人员包括:经认定是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治时,伤情相对稳定后还没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程度较重的工伤职工也可纳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者,不列入康复对象。
工伤康复一般不超过半年
目前“工伤康复”主要包括颅脑损伤、持续性植物状态、脊柱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骨折、截肢、手外伤、烧伤等常见的工伤病种。一般轻、中型患者康复期不超过3个月,重型或特重型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省工伤康复中心负责人张柏林说,他们有理疗、水疗、蜡疗、言语治疗、针灸等对工伤职工进行康复训练的方式,而每人每月费用约在8000元。
赵云说,目前全省共提取工伤康复费2989.28万元,并确定了工伤康复费用的提取比例为工伤保险统筹基金的8%,全省执行统一的工伤康复政策、诊疗规范和服务结算标准。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贴,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康复的,其交通、食宿费用由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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