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讯 2009年7月17日,网友“糊涂鬼”在华商论坛发帖《周至县2009年振兴计划报名扣押毕业证》引起广泛关注。网友在帖中反映,周至县09年农村振兴计划报名程序不规范,报名后无由扣押学生毕业证原件,而且有部分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也报名参与应聘。
在西安市政府网站,周至县人劳局对此问题给出回复。>>>查看原文
周至县人劳局答复如下:
一、关于报名人员毕业证原件留存问题。根据西安市振兴办规定:经考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须与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为防止聘用人员在协议期内流失,出现违反协议规定的情况,由市振兴办统一将被招录人员的毕业证留存,服务期满后再发给本人。未录取人员的毕业证招录工作结束后,由本人及时领取。
二、关于没按条件和要求报名的问题。按照西安市人事局《2009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我县本次招聘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市振兴办下达的招录计划所定专业进行报名,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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