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东“成第一被告只因我的职位”
庭审中,杨东东称自己与被害人汪海涛相识七八年了,他说当时正值店庆,他挨个包间给客人敬酒,在99包间陪着新加坡客人郭某等以及汪海涛喝了几杯酒后,李谦给他打电话,称汪海涛叫人比摔跤,他觉得不对劲,就跑进99包间。在汪海涛用酒杯砸电视后,他忙给汪说算了,但被其推倒在沙发上。此后,自己被人用瓶子砸到眉心,“我倒在沙发上,护着头,又被砸了三四瓶子”,并称因晕倒,没有能力指使及亲自殴打汪海涛等。
杨东东说,会所里以前也偶尔有过与客人之间的冲突,都是报警解决。“这次总经理被砸伤,比以往严重,为什么没有报警?”面对检察员质问,杨东东辩称“头晕,没反应过来”。
在辩解中,杨东东多次提到自己莫名其妙被殴打,并认为自己成为第一被告人只因为自己的职位。
杨留杰“我认罪……但判得太重”
“认罪,我错了……接受改造……”,第三被告人杨留杰表示认罪,但认为对其判决过重。他称自己没有组织,也没有拿洋镐把殴打过被害人,属于从犯,并认为有自首情节。其辩护人提出,杨留杰参与殴打的时间较短,没有打汪海涛,被列为第三被告人不合理。
当杨留杰当庭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时,旁听席上一名被害人家属突然厉声说,“谁要你的赔偿!”审判长立即予以制止并提出警告。
亢宏伟“我没有纠集他人”
具有大专学历的亢宏伟是22名被告人中仅有的两名“高学历”之一。在自行辩护中,他说“我没有纠集他人”,并提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其辩护人认为根据现有证据难以确认其主犯地位,并有自首情节,一审量刑畸重。
检察员“总经理很生气,事态很严重”
参加庭审的省检察院检察员认可被害人有过错,但认为此事是争强斗狠、恶意报复的结果,“被打了,总经理很生气,事态很严重”。他认为,以杨东东的职位及其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号召。对杨留杰、亢宏伟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质疑也给予针锋相对的回应。
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最后陈述时,杨东东、杨留杰、亢宏伟均表示了悔意,希望合议庭能从轻处罚,杨东东还背对着被害人家属鞠躬致歉。
昨日的审理进行了6个小时,下午3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择日宣判。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宁军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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