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陕西频道7月22日电(记者梁娟、都红刚)陕西省西乡县粮食局原局长王安武在去年抗震救灾期间,因给灾民发放救灾粮短斤少两被纪委“双规”,日前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而早在1984年王安武就曾因流氓罪被判刑4年,但后来他却从一名劳改释放人员转身成为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的“变形记”,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引起人们对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制度的质疑。
救灾粮短斤少两 “贪污犯”原形初现
据记者调查了解,2008年四川大地震发生后,西乡县财政紧急垫资175万余元,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粮,但群众反映多个乡镇存在发放救灾粮缺斤少两问题。时任县粮食局局长的王安武因此被“双规”,随后又查出王安武其他经济问题。
经法院查明,2005年4月,王安武指使张弥友,将下属粮站的503690公斤稻谷调运至县粮食局直接管理的粮食储备库储存未入账。这批稻谷被加工成大米销售后,分6次上交给县粮食局财务股现金共计651456元。王安武指使财务股股长刘凤霞将此款单独保管,后来王和刘将这笔钱私分,王分得45万元,刘凤霞分得20余万元。随后,刘从粮食储备库索回收款收据予以销毁。案发后65.1万元现金被全部没收。法院查明,王安武利用职务之便共计侵吞公款466000元,已构成贪污罪。
法院还查明,2005年11月,王安武还将粮改款100万挪用给自己参股的西乡县一家公司使用。2006年8月至2007年11月,这家公司分四次将100万元归还。另外王安武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5万元,为他人牟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汉中市中院依法判决王安武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6年,并没收财产5万元。
“流氓犯”变身粮食局长惹非议
据记者调查了解,1984年12月4日(西刑判字[84]第243号刑事判决书)显示,西乡县人民法院查明,1979至1981年期间,王安武群伙奸宿,给人下安眠药,拍下流接吻照片,先后奸污玩弄4名未婚女青年并和有夫之妇多地多次奸宿鬼混。法院认为王安武已构成了流氓罪,判其有期徒刑四年。随后西乡县商业局开除了王安武县五金交电公司的公职。王安武服刑两年半后就被释放回家,出狱不久又回到了原单位上班。1993年,一个集体所有制的职工,一个受过刑事处理的人,却通过各种资格审查竞聘上县五金公司经理。1996年经过组织部门的考察,王安武被任命为商业总公司副经理,两年后升任五金总公司经理。2002年8月27日,王安武经县委常委会提议,任县粮食局副局长(正科级),2003年县政府决定王安武任县粮食局局长。至此,一个曾经的“流氓犯”变成了“公务员”。西乡县商业局一位退休女职工说:“商业系统都知道王安武以前是个流氓犯,他还因骚扰女职工被人家家属找上门打了一顿。有人给他起了外号,叫‘王土匪’呢!这样的人咋就能上局长呢,想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