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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司机被判死刑续:宣判前以为将判无期(图)
http://news.hsw.cn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009-07-28 04:24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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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伟铭写给伤者代玉秀的忏悔信

  成都商报7月28日报道 昨天上午,因为要商量上诉事宜,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俊英和陈红正式以二审辩护律师的身份,来到成都市看守所,会见关押在此的孙伟铭。“才几天,他又瘦了一圈儿,憔悴了不少。不过总的来说精神状态还比较正常。”这是两位律师见孙伟铭时的第一印象。

  看守所内的孙伟铭如何看待死刑判决?对外界的评价怎么看?这段时间他在想些什么?……对这些大家关注的问题,孙伟铭一一向辩护律师吐露了心声。

  听到“死刑”二字,我当时就懵了

  “法院的判决结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孙伟铭说,宣判时当听到“死刑”两个字时,他当时就懵了。“现在,我感觉一片渺茫,根本谈不上什么‘未来’了。”

  我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要醉酒驾车?

  从事发到现在,内疚和不安时时充斥着孙伟铭的心。对自己当初酿下的大祸,孙伟铭在看守所中说得最多的就是“后悔”和“对不起”。“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想,我当时为什么要醉酒驾车?为什么要这样做?”无数的自责和“为什么”,成为孙伟铭心中永久的疙瘩,但他说自己始终没有找到答案。

  孙伟铭说,事发时,他确实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他对社会,并没有仇视心理,也从没有漠视过他人的生命,他认为自己对社会还是很有爱心的,平时也是个乐于助人的人。“我确实犯下了很大的罪过,应该承担起责任,但我认为我罪不该死……”

  请给我一个赎罪机会,不要抛弃我

  “我现在最对不起的就是受害人以及他们的家属,也对不起我的父母。”孙伟铭说,由于他的过错,使三个家庭都受到伤害,而自己的父母也因此生活在巨大的痛苦中,他称他现在最想念的人就是自己的父母。

  “希望社会能够原谅我,不要抛弃我。”说到这里,孙伟铭哽咽了,他说,希望社会能够给他一个机会,他会用毕生的努力来赎罪。

  对众司机,孙伟铭一再以自己血的事实告诫大家:“喝了酒确实不要开车,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据了解,关于此案的民事赔偿部分,锦江区法院昨日已开始着手对孙伟铭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并将向孙伟铭送达起诉书副本等。

  谈二审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孙伟铭的上诉目前还没有到省高院,但昨日记者了解到,此案已引起省高院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高度关注。近几天,省高院刑事审判庭相关人士一直在关注媒体对孙伟铭案的报道,还搜集了报纸的相关报道,并关注网上网友的反应,力求孙伟铭案二审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据了解,由于此案是死刑案件,按规定,死刑二审也需经过开庭审理,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案件背后

  孙伟铭案反响如何?“悍马肇事案”正收集相关信息

  孙伟铭案一审宣判后,成都“悍马肇事案”也再次引起大家关注。此前,悍马肇事司机蒋佳君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和孙伟铭罪名一样。

  昨日,记者从多方了解到,目前,“悍马肇事案”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涉嫌的罪名没有改变。据了解,孙伟铭案一审宣判后,负责“悍马肇事案”的司法机关对此结果和社会反响都非常关注,正收集相关信息。

  昨日,记者还了解到,杭州“飙车”案的定性当初在当地司法系统内部也存在不同看法,浙江司法机关还曾向成都司法机关来电,了解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看法。但最终,杭州“飙车”案还是被判交通肇事罪。

  记者了解到,对类似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定性,目前在司法界存在不同认识,究竟以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考验着司法机关如何处理。为此不少专家提出,根源还在法律规定本身,交通肇事罪对严重交通肇事行为处罚偏轻,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又偏重,要给予准确适当的处理,需要完善立法,具体办理可增加新的罪名或在交通肇事中提高量刑幅度。

  据了解,此案一审没宣判前,孙伟铭就曾在看守所里向3个受害家庭写忏悔信,请求原谅并表示将赎罪。

  4月26日

  可能度过

  不少于7年的牢狱生活

  “代阿姨(编者注:车祸中的伤者代玉秀),你身体好些了吗?真心希望你能康复到和从前一样。我希望你能知道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孽深重,希望能给我机会让我余生竭尽全力努力赔偿,救赎我的罪过。很快,我会接受审判,可能度过不少于7年左右的牢狱生活。我咎由自取,我认罪服法。但法律的强制惩罚并不足以消磨我的内心愧疚,唯有你们的宽恕,才能助我重塑人生。我希望在法院支持下,先变卖名下财产赔偿你们部分损失,在刑满释放以后10余年的时间,分期逐步赔偿余下的损失。”

  6月21日

  我极有可能被处以无期

  “很快,法庭将宣布刑事裁定,律师告诉我,局面对我非常不利,我极有可能被处以‘无期’的严重惩罚。以前我从未想过夺人性命,伤及无辜;也从未想过自己会终因触犯法律而入狱受刑。我将在狱中度过15年以上光阴。我不仅葬送父母的幸福、自己的前程,而且我将终生背负恶名,被社会唾弃。这100多天,我是在惶恐悲痛中度过的。无数次夜里醒来,才清冷感受到事实已难以挽回。我能用以执行赔偿的名下财产非常有限,现在我只能寄希望于父母亲友能尽力伸出援手。我知道我今生今世都无法还清欠你们的血债,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来减轻你们的痛苦、愤怒。我不敢奢望你们能谅解我,但我企求你们能给我用余生竭尽全力积极救赎罪过的机会。”

 
 编辑:柴永兴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009-07-28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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