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查处传销组织的情况来看,单纯遣散传销人员已不能有效打击传销。”工商灞桥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傅勇说,现在,执法人员发现传销窝点后,基本上采用遣散方式,但遣散后,他们很快又聚集在一起。
传销组织“讲师”被刺死事件发生后,工商灞桥分局研究了传销组织的情况,再次制定了专项打击传销组织新措施和实施细则,目前方案已上报当地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措施一
逐级签订责任书
此次新方案提出,责任书分为四级责任,先是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和各街办签订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再是各街办和各个村委会签订责任书,村委会再和村民小组或村民签订责任书。
“这样,责任明确到各级部门以及每个村民身上,可形成对传销的综合治理。”傅勇说,目前出租房是传销组织迅速扩大的主要条件。
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个村组要加强对村里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监管,不给传销人员提供出租房屋等便利条件,并要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措施二
建立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制
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工商部门要建立流动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傅勇介绍,3月初,该制度已在辖区的柴马村试点。从现在起,将在辖区各个村子推广。
傅勇说,该制度是根据每个村上的治安联防办全面掌握情况的优势,对村子里居住的流动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工商等部门对居住人员进行分析,然后有针对性地打击。
据悉,从今年7月10日到现在,工商灞桥分局、公安等联合执法人员,分别在席王、洪庆等地取缔10个传销窝点,遣散涉嫌传销人员160多人。
措施三
工商所联动提高打击力度
方案提出,工商部门将实行内部联动制,主要是各工商所之间的联动,增强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傅勇说,在实际查处中,一些传销人员要走上半个小时去听课,而居住的地方却在另一个辖区,这给工商所查处带来难处,无法有效遣散传销人员。“今后,两个邻近的工商所人员可以进行整合,提高打击效力。”
措施四
不给传销者租房可能有奖励
今后,对给传销人员租房或提供便利场所的租住户,工商部门等将给予行政处罚。
方案提出,对给传销组织租房者,应以教育为主,同时,要与公安、街办、村委等共同形成监管,必要时,可对拒绝向传销组织租房者给予一定补助或奖励。
本报记者陈静涛程彬实习生彭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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