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通讯员 郑本性) 3年前,西安一场沙尘暴导致唐华一印社区楼房上砖块坠落,一位老人不幸被砸中后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在灞桥区法院的多次调解下,死者家人拿到了185000元赔偿款。
2006年4月11日,西安出现了特大沙尘暴天气。当日下午3时许,唐华一印社区69岁的妇女冯某外出回家,走到其居住的楼房北侧时,风中摇摆的树枝导致楼上一个砖块坠落,砸中冯某头部,经抢救无效冯某不幸死亡。同年6月5日,冯某瘫痪在床的丈夫张某及3个儿女将唐华一印起诉到法院,要求唐华一印赔偿损失225735元。
就在此案审理中,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对涉及唐华一印的案件暂缓审理,因此法院中止审理。祸不单行,冯的丈夫张某在审理期间因病死亡。由于唐华一印正在破产清算期间,同时又有最高法院明传,案件无法恢复审理。
2009年5月31日明传期限届满后,灞桥法院立即恢复了审理。在此期间,省高院院长安东在唐华一印进行调研时得知此案情况,给予了关注。根据该案特殊情况,灞桥法院进行了多次调解。今年6月25日,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唐华一印破产清算组一次性给付原告赔偿款人民币185000元,至此该案在恢复审理后20多天就得到圆满解决。调解协议达成后,为了促使唐华一印破产清算组尽快履行给付义务,保障原告的权益得到及时实现,灞桥法院多次督促唐华一印破产清算组履行义务,上月底,唐华一印破产清算组已全部履行了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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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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