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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生厅称未处罚开胸验肺医院及医生
http://news.hsw.cn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2009-08-17 03:42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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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开胸验肺

  第一财经日报8月17报道 没有职业病诊断资质而为张海超“开胸验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下称“郑大一附院”)受到河南省卫生厅的通报批评。但该厅表示,处罚仅止于通报批评,且相关医生并未受罚。

  而在受到通报批评两天后,郑大一附院旋即获得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

  张海超:郑大一附院怎么做才对?

  河南省卫生厅7月31日签发的《关于对张海超职业病诊断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查处情况的通报》中,除了对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外,还对为张海超“开胸验肺”的郑大一附院进行了通报批评。理由是: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该法规定:不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单位,在接诊疑似职业病患者时,应及时转送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获知郑大一附院被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后,“开胸验肺”事件的主角张海超8月13日通过短信向CBN记者表示:“我很难以理解。郑大一附院接诊了我,也注定会与法律有冲突。实话实说,诊断没有资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不实话实说,也违法,还失去了医生的职业道德。我想问问:郑大一附院怎么样做才是对的,难道也像新密防疫站那样隐瞒病情吗?我认为,郑大一附院的这种遭遇太冤枉。”

  豫卫生厅:医生并未受罚

  河南省卫生厅新闻办主任、发言人周勇8月16日告诉CBN记者:“7月31日,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对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进行立案调查,立案调查是指对所有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并不是单独针对郑大一附院。”

  8月12日,河南省卫生厅召开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上,又以文件形式就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查处情况作了通报。

  “其实通报批评根本不算什么大的处分,之后,省卫生厅对郑大一附院也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8月12日召开会议,也就意味着立案调查结束了。”周勇告诉CBN记者。

  “媒体把7月31日的处罚决定翻出来炒作,让公众误以为是卫生厅新的处罚决定。我们真是没法说,有苦说不出。今天(16日)又传言郑大一附院的有关医生也被处罚了,这完全是谣言。”周勇说。

  “深刻反思”:抓紧编织职业病防治网

  周勇向CBN记者强调, 8月12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对河南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的重大缺失进行了“深刻反思”。

  “职业病防治所没有门诊,而医院也很少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致使职业病防治网络不健全,很多务工人员不知道这个机构(职业病防治所),不熟悉《职业病防治法》,这是我们需要反思的问题。”周勇说。

  14日,在被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后,郑大一附院连同其他2家省级医院获得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周勇说:“我们现在要求省辖市的三级甲等医院也积极申报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以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

  据河南省卫生厅提供的资料,目前河南有1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64名职业病诊断医师和59名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8月4日,河南省卫生厅曾下发通知,要求加强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每个省辖市有一所以上三级医院作为职业病诊断机构,每个县(市)有一家以上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作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53名肺部异常工人”

  张海超还只是庞大的职业病人群中的“冰山一角”。8月13日,他在给记者的短信中称:“2007年1月6日,新密市防疫站为振东公司体检的698个人中,有53个人肺部异常,这种情况被隐瞒至今,也只曝光了一个数字,没有哪个部门去落实这些人现在的状况。他们是还在振东公司遭受粉尘危害,还是不明不白已经病发离开人世?”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是张海超2004年6月~2008年10月期间工作过的企业。

  那么,就张海超所称的“振东公司53名肺部异常的工人”,河南省卫生厅有没有开展调查或敦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周勇表示,不清楚这一情况。 (作者: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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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朱羽喆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9-08-17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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