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商洛讯(记者李杰)8月20日早晨,从外地到柞水办事的李先生,在乐乐石油酒店结账时,前台竟给他使用过的有奖发票。税务部门接到投诉之后,当即对该酒店罚款500元。
李先生一行2人下榻的是柞水县乐乐石油酒店。结账时前台女服务员给了他三张有奖发票,其中一张面值一百元,一张面值二十元、一张面值十元。李先生接过发票刮奖时,才发现面值十元的发票已被刮过奖。便问:“你这发票咋是别人用过的?”服务员答:“十元面值的就这一张,还是别人给的,不要就算了。”
李先生投诉后,柞水县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副局长姚文前去调查。经查,情况属实,并依据“重复使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取”相关条文,对该酒店下发了处罚告知书。姚文说:“随后我们将按照程序下达处理决定书,并处以500元罚款。”税务部门当场还拿出200元,奖励李先生的举报行为,被李先生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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