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杨明) 为泄私愤,故意在人畜饮用水源中投放农药,幸好被人及时发现未酿成大祸。近日,投毒者被宝鸡市陈仓区法院以投放危险物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52岁的杨存宝系宝鸡市陈仓区新街镇核桃园村八组村民,因与同村村民杨某有矛盾,便伺机报复。后发现杨某一家人及牲畜饮水都取自本村滴水崖水池,遂产生投毒恶念。今年4月25日下午6时,杨存宝为报复杨某,将自己家中含有2.4—D丁酯成分的农药投放到新街镇核桃园村滴水崖水池中。次日,杨某挑水时发现水质异常便未饮用,后报警,公安人员将杨存宝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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