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来处罚
买卖、使用一律行政拘留
对于套牌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实行“六个一律”的严厉处罚政策:
套牌车辆一律处以上限处罚;
一律补缴套牌车辆以往造成的交通违法罚款;
一律将涉嫌买卖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违法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律将涉嫌盗抢车辆、走私等违法车行为的嫌疑人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律对已报废车辆或私自拼装车辆进行报废处理;
一律告知受害车主,让其通过法律途径,追索为套牌车辆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和滞纳金,并追偿其他损失。 本报记者 贾晨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交警支队指挥中心:122碑林大队指挥中心:82223119新城大队指挥中心:82162319莲湖大队指挥中心:84263792雁塔大队指挥中心:87800039未央大队指挥中心:86220093灞桥大队指挥中心:83519924高新大队指挥中心:82221372经开大队指挥中心:86262445曲江大队指挥中心:85519353
2.现场举报
现场发现套牌车,可直接向路面执勤民警举报。
3.窗口举报
西安市交警支队和各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也受理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