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周沐辉)省卫生厅、教育厅11日联合下发《关于今冬明春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控甲流作用,防范疫情聚集性暴发。
其中对未发生甲流病例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坚持做好晨检制度,做好因病缺勤缺课学生的登记工作,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的通风消毒,做好甲流疫苗接种的准备工作。
发现病例学校和托幼机构则须做好病例、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可居家隔离治疗;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要及时安排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单人房间进行隔离观察或劝其进行居家隔离;符合出院标准或隔离观察期满且无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的患者或密切接触者,可返回学校或托幼机构上课。
省卫生厅、教育厅要求,有条件的学校与托幼机构要在当地专家组的指导下组织师生员工做好预防性服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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