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商洛讯(通讯员王尚峰 王 丹 记者李杰)) 国庆期间,洛南县公安局放弃休假时间,根据县信用联社提供的线索,连续破获三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9月27日晚,洛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洛南县信用联社报称:县联社近期对下属的灵口信用社进行稽核时,查出灵口信用社短款260万元,该社出纳张某下落不明,怀疑已携款出逃,请求立案查处。接报案后,副县长、公安局长崔建良、政委孔庆春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展开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在副局长王书正的带领下,经过四天四夜辗转5000余公里,先后驱车到西安、渭南、咸阳等地,抓获了涉嫌窝藏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根据王某交代的线索,办案民警两赴四川,于10月1日晚在四川省南江县关路乡柏垭村深山中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缴获张某随身携带的赃款150万元。
经审查,张某(男,现年39岁,灵口镇三星村人,系灵口信用社出纳)对自己2004年以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灵口信用社现金110余万元个人挥霍使用, 2009年9月26日,信用联社稽核发现问题之后,张某因无力归还已花费110万元,便于9月27日凌晨4时许,携带灵口信用社金库中150万元现金逃至西安,又在其妹夫王某的帮助下,潜逃至四川省南江县关路乡柏垭村藏匿。
10月2日,该局根据县信用联社提供的景村信用社油泉分社职工郝某短库240余万元这一线索,快速出击,成功破获了郝某挪用资金案。经初步审查:郝某(男,现年37岁,高中文化程度,景村镇灵官庙村人,景村信用社油泉分社会计兼出纳员),自2008年6月任油泉分社会计兼出纳以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共计562万元,私自借给李某、王某等人,目前已追回290万元,仍有272万元正在追缴之中。10月4日,该局在审查郝某挪用资金案时,又发现并破获原景村信用社主任梁某挪用资金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梁某(男,现年43岁,高中文化程度,灵口镇镜沟村人,现系保安信用社主任)在任景村信用社主任期间,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及其王某涉嫌窝藏罪,郝某、梁某涉嫌挪用资金罪,四人已被洛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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