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雨
阳光报 讯西安魏永丰等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市中院持续了3天的开庭审理,此案终审结束,当庭未作宣判。10月23日,此案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10月22日举证阶段所讨论的几个焦点问题:魏永丰等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否成立、个案中是否存在特殊原因,被告代理律师和公诉机关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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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1:该组织是否有严密的组织结构
辩方:该组织临时凑成
10月23日上午,控辩双方首先对是否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之一:“该组织必须有领导者,和严密的组织结构”。辩方律师举证称,该组织内许多人互不相识,临时凑成。而魏永丰也始终称自己不是“老大”,甚至庭审同案犯都不认识。
公诉人:“金字塔”结构形成
对此公诉人针对辩方律师的辩论针锋相对地辩论和举证:该组织结构呈金字塔结构。魏永丰是塔尖,一般参与人是塔底,中间还有具体的积极参加者。
证言:“在纺织城谁都给面子”
团伙成员李张子卿提到:“魏永丰需要手下的一帮兄弟为他壮势帮忙,手下也同时需要这样的老大来一同挣钱。”成员侯皓伟承认:“魏永丰的名气大,干什么事也方便,尤其是在灞桥的娱乐行业,大大小小的老板都知道他,老板们不敢不认,否则生意就做不成。”成员马峰更是证明:“我们这个团伙在纺织城给谁说个啥事,都给面子。”
焦点2:组织是否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后盾?
辩方:魏永丰说自顾都勉强
双方辩论的第二个焦点:“组织应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后盾”。对此辩方律师提出质疑:魏永丰等18人中,有的人甚至温饱都困难,何谈实力?魏永丰也说着,家里经济条件差,哪有钱给手下发?组织骨干万德林甚至在庭审后为自己辩解道:“法院如果判了,就我所知,我们可能是最穷的黑社会了!”
公诉人:具有黑社会组织特征
针对此点,公诉人辩论并举证称: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处于黑社会组织的萌芽雏形形态,正在向黑社会组织演化,但不具备完整特征,是正在过渡的阶段,具有黑社会组织的特征。公诉人继续道:组织把非法得来的钱都用在组织的活动和人员的花销上,虽然组织没有巨大的资产,但这是正常的。正如魏永丰自己说:“现在仅仅是一个起步阶段,还不是挣钱的时候,只是图一个好名气。”
证言:让自己成有影响团体
骨干成员万德林也说:“我们在一起就是为了弄钱,先把自己打造成有影响的团体,再获取更大利益。”本着相同的利益,组织内的成员都听命魏永丰的组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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