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罗某手上有蜘蛛文身本报记者赵伯平摄
10月18日8时30分许,在安康城区安康移动公司陵园路收费营业厅,3名歹徒持刀抢走营业款4000余元及营业员陈某的手机一部。经过9天216小时的紧张侦破,3名疑犯被成功抓获。
大白天营业厅被抢
昨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召开“1018持刀入室抢劫案侦破情况通报会”,向社会各界介绍了案件侦破情况。“这起持刀入室抢劫案,是近年来发生在汉滨区的一起较为罕见的恶性案件。”据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汪明玉介绍,案件发生后,汉滨分局立即成立了“1018”持刀入室抢劫案专案指挥部,40余人参与侦破工作。
经查,3名作案人均为青年男性,且体形偏瘦,均操安康本地口音。民警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的情况分析认为,疑犯极有可能是在城区内经常包夜上网的无业人员。按照统一部署,民警对城区的网吧逐一摸排,同时将监控录像中截取的视频画面公开播放,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民警在网吧抓获3疑犯
据汪明玉介绍,10月26日下午,民警获得重要线索,在安康市内安悦街一网吧上网的3名男子衣貌特征与嫌疑人非常相似。专案组立即核实,同时部署民警控制网吧,对网吧人员逐一清查,最终在上网人员中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16岁的罗某(男,汉阴县人)、16岁的汪某(男,汉滨区人)与22岁的潘永明(男,汉滨区人)控制。经审查,3名嫌疑人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据警方介绍,2009年7月份左右,3名疑犯在网吧上网时相识。因没经济来源满足他们的日常开销,3人产生了抢劫作案的恶念。10月17日下午,3名疑犯经过踩点,认为安康移动公司陵园路营业厅便于作案,又利于逃跑。当天,3人购买了一把不锈钢砍刀,当日,3名疑犯抢劫作案后,将所抢劫的赃款用于购买衣服、吃喝和在娱乐场所挥霍。“3名疑犯被抓获时,身上仅剩了10元钱,正计划再次作案。”
16岁少年提议“抢劫弄钱”
昨日,记者在看守所内见到了3名疑犯。22岁潘永明的短发染成了金黄色,16岁的疑犯罗某右手虎口上一个巨大的蓝色蜘蛛文身显得格外扎眼。
办案民警冷加旭说:“他们在网吧相识后,年龄最小的罗某提出抢一把,弄些钱上网,得到另外2人积极响应。”
“一般的抢劫案多发于夜晚和比较偏僻的地方,但这起抢劫案发生在白天的繁华市区,可以看出青少年作案胆大妄为、不顾后果的特点。”公安汉滨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袁致康分析,两少年均为辍学回家后没有正当职业者,整日混迹于网吧,因为没有钱上网,就开始密谋作案。据警方介绍,经审讯3名嫌疑人交代,曾多次在安康、西安等地实施盗窃作案,共盗取现金8000余元,此外还盗得衣服、小灵通、电脑、电磁炉、香烟等物品。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赵伯平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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