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渭南讯 (记者王晓光 通讯员何治民) 华县赤水镇赤水村党支部书记吕宽平借集体土地转让非法收取好处费,该案日前被华县检察院起诉,吕宽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现年47岁的吕宽平从2003年开始担任赤水村党支部书记。2007年3月,华县赤水中心卫生院院长孙某找到吕宽平,称赤水中心卫生院要盖门诊楼,需要在赤水街找一块地,因此想买赤水村的汽配二厂,并答应事成后给吕好处费。随后吕宽平召集赤水村村委会成员讨论关于转让汽配二厂事项,大家均同意以30万元价格将汽配二厂转让给赤水中心卫生院。同年3月31日,双方签订了厂址转让协议书。2007年4月25日和9月15日,吕宽平从赤水中心卫生院分别以“二厂处理款2万元”及“暂收地皮4万元整”条据的形式拿到6万元。后分别给行政村主任张某(已不起诉)及第一村民组组长詹某(已不起诉)各1万元,自己得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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