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通讯员林群记者宁军)今年初,韩城民警王平顺在抓捕盗窃摩托车的嫌疑人时,被歹徒持刀猛刺后牺牲。昨日,省高院维持了对刺死民警的被告人张耀锋死刑的判决。
今年2月2日,张耀锋伙同昝华伟、柴大宝等5人携带作案工具从山西河津来到韩城,分别结伙,盗窃摩托车3辆。次日,5人又来到韩城,再次盗窃摩托车3辆。5人将所盗车辆骑回山西河津销赃。2月4日11时许,张耀锋伙同昝华伟、柴大宝携带匕首等工具,来到韩城城区盗窃,被群众发现。韩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王平顺组织巡逻队员及群众实施抓捕,张耀锋抗拒抓捕,持匕首朝民警和群众刺去,群众梁某上腹部被刺中一刀,王平顺腹部、面部被刺两刀。王平顺被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后被公安部、民政部追认为一级英模、革命烈士。
张耀锋被抓获归案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耀锋不服,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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