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倒台,百姓过年”,这话意味悠长,道出了人之常情、世之常态。湖南道县县委书记易光明被“双规”后,当地街市上出现了狂欢的人群,他们放炮敲锣,高举横幅———
“热烈庆祝道县历史上最大腐败分子被双规”。
就在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欢呼雀跃时,当地有关部门却非常紧张,甚至有官员指示“尽快疏导,避免事态恶化”,于是,自发庆祝贪官倒台的人群被强行驱散。(11月11日《齐鲁晚报》)
难道民众连庆祝贪官倒台的权利也没有吗?民众对贪官落马的欢庆何以让当地有关领导如此“心惊胆战”?
事实上,贪官落马、百姓庆祝,从来都是民众对反腐的常见表达方式。一些贪官当政时常常横行乡里,慑于权势,民众大多敢怒不敢言,成为沉默的大多数,但公道自在人心、是非自有公论,一旦乾坤朗朗之日,奔走相告、欢呼雀跃的民间庆祝必是风起云涌。
湖南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落马后,媒体形容当地宜章县城“欢庆的人流、车流塞满街道”,这种表达恰恰是对反腐败的最大认可与支持;重庆打黑,那些“黑白通吃”的保护伞倒台后,也有民众走上街头表达庆贺。这样的庆祝,即使规模较大、影响较广,但由于动机的单纯、情绪的愉悦、表达方式的喜闻乐见,完全和各种“群体性事件”有霄壤之别。甚至和圣诞节人潮涌动、国庆假日人山人海的现象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一部分人自发而起形成的群众式表达,更多是基于美好祈愿、感激等理性情感驱使而形成的群体现象。即使有官员以谨慎之心待之,也只须配之增强保安、维护秩序、合理引导等方式。文明的庆祝、理智的引导相得益彰,如此才能既让民众满足内心的强烈愉悦感激之情,又能体现政府反腐倡廉、与民同心的立场。
反其道而行之的道县地方政府,最令人忧心的是传播了这样一种行政思维———
凡是群众自发聚集性的活动,不论动机、不论性质,只要有了规模和影响,都是危险的、必须压制的。按照这样的逻辑,贪官落马后,百姓只能在家里偷偷地笑、在网上匿名地喊,走上街头也只能眉目传情、道路以目,用目光来表达庆祝;按照这样的逻辑,为英雄人物自发送葬的队伍,也是要强行驱散的,为无辜殒命的生命的集体哀悼,也是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秩序的。以这种逻辑思维主政一方,不要说涌现不出类似厦门PX、上海磁悬浮事件中的“散步现象”,不要说出现官民良性互动的和谐政治局面,恐怕连老百姓举报贪官、议论干部、监督官员的权利都成为一种奢谈。
民众庆祝贪官倒台的权利,从本质来讲,是民众的一种思想表达的权利,体现了民意表达和民意沟通的渠道;政府对这种权利的对待,体现的是政府对民众社会行为的科学认识,是政府对民意表达如何疏导、如何反馈的执政能力。当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想方设法拓宽民意表达和反馈渠道,当越来越多的官员学会以现代文明的思维和方式理性、科学地对待民众集体行为,却有这样的地方政府对民众庆祝贪官倒台的行为
“如临大敌”,却有这样的地方民众连庆祝贪官倒台的权利都被贴上厚重的
“有罪标签”。如此思维和理念的官员,实在应该去瓮安、去厦门学学如何对待民意表达的教训和经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马九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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