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被拐案警方第一时间组织寻找
陕西警方不断完善妇女、儿童被拐案件侦办程序,从即日起,一旦公安机关接到家属报警称有妇女、儿童走失,必须在第一时间立为刑事案件并及时寻找。
据了解,如果家中有孩子或妇女走失,家属应在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将以刑事案件立案并第一时间开始寻找,经工作认定不属于刑事案件的,才能撤销。同时,对于以前未立为刑事案件的儿童失踪、妇女被拐卖案件,也将补立为刑案。
家属不论是到派出所报案,还是拨打110,公安机关都须在第一时间派出警力,到孩子失踪地附近组织寻找,并根据情况及时在车站、机场和高速路口等要道部署查找。110接到此类报警,也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报案人。
警方将在全省公安户政部门和派出所严格执行户籍管理政策,严防给被拐妇女、儿童上户口。一旦发现此类状况将追究领导责任,派出所也要被降级。
DNA比对技术也将在此类案件中更多运用。目前,我省公安机关已采集56份儿童血样,226份父母血样。今后,被解救儿童,失踪儿童的父母,排查中发现的来历不明儿童和流浪、乞讨儿童等五类人,都将为其采血,并建立DNA资料,以便比对。
若失踪儿童的父母有提供DNA资料的意愿,可在报案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到县(区)公安局采集血样,并由市一级公安机关建立DNA样本,最终由省公安厅汇总至公安部,实现全国信息共享。相关采集工作免费。
省公安厅已牵头省际反拐行动工作联席会议的32个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出台《陕西省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办法》,争取在2008年至2012年内,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警方正告铤而走险者,拐卖妇女儿童最高可判死刑。
王锐接受本报专访
“群众要公安机关就是破案的”
昨日12时,在赴礼泉、乾县等地回访被解救妇女、儿童后,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锐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失去亲人的痛苦,是常人难以体会的。每次想到这些未解救回来的被拐孩子和妇女,我心里都很难受!”王锐多次神情沉重地表示。
哪怕只有一个人没救回来,就应勇担责任
记者(以下简称记):在刚才的回访中,你看起来也很激动。
王锐(以下简称王):见他们和亲人团聚,我也很高兴。我们当警察的,要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好事,这样,在人民群众心中才有地位。
记:向被拐妇女儿童及亲属道歉,身为厅长,你是怎么考虑的?
王:这几年,省公安厅包括基层公安机关,对打拐一直非常重视,想了很多办法,也取得了破案率全国第一的成绩。但还有许多拐卖案件,虽然我们尽心尽力,一时半会儿还没有结果。案子没破,被拐的孩子和妇女就没办法和亲人团聚。每次想到这些,我都很难受!
群众要公安机关是干啥的?就是破案的,哪怕只有一个人没解救回来,一个违法犯罪分子没有抓回来,我们的工作就没有做好。我们就应当勇于承担这种工作没做好的责任。
我希望全社会、全省的父老乡亲都来重视打拐,帮助公安机关多破案,多救人。
DNA资料库已全国联网
记:“打拐”解救需要DNA亲子技术鉴定。陕西DNA资料库是否已建立发挥作用?
王:眼下,我省十市区全部建立了DNA资料库。全省各地DNA资料库已实现联网,并且和全国DNA资料库联网。
当前,全省DNA资料库共采集儿童血样56份,采集父母血样226份,通过DNA比对查找到6名被拐儿童。
记:警方下一步还有哪些新举措?
王:我们已经做的和正在做的有六项举措。另外,陕西警察的信息化将有一个新起点。将来,不管是交警和巡警,还是刑警、治安警,每人手里一个“警务通”,只要输入信息,犯罪分子就插翅难逃。
民间打拐力量是有益补充
记:这几年,民间打拐力量和组织影响越来越大,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
王:由家长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打拐力量和众多的打拐志愿者,无疑是警方力量的有益补充。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各级反拐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强与失踪儿童家长和打拐志愿者的沟通,促进我省打拐专项行动取得更好效果。
在严打同时,只有全面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程彬冯强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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