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为让假立功成立
民警偷偷更改案件时间
要让王功武的检举立功成立,按程序,公安部门还得向看守所提供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比如《监管大队案件线索反馈函》、《立案决定书》、《助力车价格鉴定报告》等。王功武举报了盗车人周某某后,看守所发函到云集刑警中队求证,但一直没得到警方的回函。
2008年5月22日,眼看对王功武的起诉时间要到了,晏律师很着急,因为对王的立功结论还没下,要下立功结论需云集刑警中队反馈确认函后才能确认立功。晏就在这天打电话给高说,王的案子马上就要起诉了,立功的事还没定下来,晏请高尽快向看守所回函证实王功武所说情况属实。
高警官对晏律师说,查清盗车人的时间在前(是2008年3月17日),王功武举报时间在后(是2008年3月21日),再说盗车人也未抓到,就是回函可能也算不了立功。晏说:“只要警方有回函,其他东西都不要。”晏希望高“想办法搞一下”。
高说:“当时我理解晏律师所说的搞一下,就是把抓获买赃人的时间调整一下,往后推迟,事情就搞圆了。”在晏的要求下,高就以云集刑警中队的名义给看守所写了回函,为在押犯人王功武出具立功材料属实的证明材料。为了使王功武立功事实成立,高警官就以检举时间(2008年3月21日)为基准,改动盗车案并虚构回函的一系列时间,将抓获买赃人的时间由3月17日改为3月27日,将出具复函的时间填成了3月30日。
4 闻知检察官要来
涂改卷宗销毁材料掩罪行
2008年6月17日,高所在的刑警大队队长问他,是不是向看守所出具了一个函,并说三峡坝区检察院要来复印材料,要他接待一下。
高警官说:“一听这话,我当时心里很慌,就给晏律师打电话,问他这是怎么回事?检察院怎么要来看材料,你想害老子坐牢啊。”他担心出事,就赶在检察院来之前,立即拿出卷宗材料,为了和回函时间吻合,就把卷宗中所有的“2008年3月17日改成2008年3月27日,因为助力车的《价格鉴定报告》和《价格鉴定聘请书》是打印的材料,时间改不成,我就将这两份材料抽出来销毁了。”
高警官说:“我刚刚搞完不一会,检察院的人就进门了,我就按检察院同志的要求复印了卷宗材料,在为他们准备材料时,检察官问我有没有做价格鉴定时,我回答没有做。”
其实,一看到卷宗材料被涂改和缺少助力车价格鉴定报告,细致的检察官心里就明白了:审案时发现的疑点此时已被证实。
作茧自缚
涉案3方均被判刑
嫌疑人被羁押期间举报外部新发犯罪,让检察官发现疑点;民警为让嫌疑人假立功成立,涂改案件时间等,让检察官锁定证据,最终破获该案。高警官和晏律师,为了利益和义气,将自己推上了审判台,他们均被认定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法院认为,晏作为罪犯王功武的辩护人,主动帮助其伪造立功材料的证据;被告人高警官,应晏的要求帮助其在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系共犯,都构成了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王功武受贿13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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