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隔着铁窗给父母磕了三个头
李荣向家属告别本报记者刘立春摄
华商网-华商报榆林讯(记者刘立春)昨日上午,实施绑架杀人的罪犯李荣、李涛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枪决。行刑前,李涛跪倒在地,给铁窗外的父母连磕了三个响头。
两人绑架人质勒索10万元
36岁的李荣和27岁的李涛是大荔人,2007年8月,两人预谋到神木县抢劫。当月24日,两人携带事先购买的尖刀、绳索等,在神木县大柳塔镇二马路一号立交桥处,以租车为由骗乘曹某驾驶的丰田轿车,当行驶至无人地段时,李荣、李涛采用殴打、用绳索捆绑的手段将曹某控制。
当天下午2时,李荣驾车行驶至延安境内时,用曹某的手机给曹的弟弟打电话索要10万元,并抢走曹某的金戒指、银行卡和400元现金。随后,李荣驾车到蒲城县,多次给曹的弟弟打电话,以要杀害曹某为由威胁对方交钱,曹的家属先后给曹的银行卡内汇款10万元,乞求对方放人。
两名罪犯将卡内原有6000元及赎金10万元取走后,并未释放人质。2007年8月28日晚,他们将曹某带至合阳县路井镇东吴村附近一废弃砖窑内,用绳索将曹某勒死,并泼汽油焚烧尸体。
案发后,神木警方成立专案组,转战3省16县,于2007年8月31日在渭南将李涛、李荣抓获。
2008年7月8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荣、李涛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人不服上诉。经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对李荣、李涛犯绑架罪判处死刑。
行刑前穿上母亲做的布鞋
昨日上午,榆林市中院对两人验明正身,并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
“今生无法报答了。”在见父母最后一面时,李涛哭了,他跪倒在地,给铁窗外的父母磕了三个响头,随后又向前来看望他的亲友三鞠躬。“大舅,我要走了,爸妈就烦劳你们照顾。”临刑前,李涛带着哭腔给亲戚打了电话。“我走了,我爸妈就托付给你们了。”李荣看到亲友后,眼圈红了。
当李荣和李涛换家人送来的新衣服时,法警拿着一双布鞋问李涛:“试试这双鞋合适不。”“不用试,肯定合适。”李涛说,那是他妈妈亲自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