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缢"、"纸币开手铐"、"鞋带能上吊"……12月12日,盗窃嫌犯邢鲲在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小南门派出所自缢的事件发生后,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各大网络论坛上因此事还产生了不少新名词。
对于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情况,公众和网民提出了种种疑问。
12月19日下午4点半,随着省市法医专家对邢鲲之死的鉴定有了"自缢死亡"最终结论,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也于当天下午5点20分将这一结果当面告知了死者家属。
与此同时,当地警方通过邀请记者观看、体验等方式,回应了纸币开手铐、鞋带是否可以承受成人重量等疑问。
对于警方的最新回应,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的刘晓原律师上午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云南警方最新的回应中,仍遗漏了一些关键性的疑点,刘晓原建议,当地警方应该公布全部监控录像。
自从事件发生后,刘晓原一直关注此案进展,并且和邢鲲家属保持联系。
警方新说法仍存五大疑点
律师质疑
时间为何相差8小时
刘晓原律师表示,首先是邢鲲进入候问室时间上的疑点。
刘晓原说,警方在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说,邢鲲被关进候问室是12日凌晨4时许。但第二次新闻发布会所播放的监控录像片段,显示出在11日晚上7时29分,邢鲲就已经坐在候问室的榻具上了。
“警方的说法,和录像显示的时间,为何会相差8个多小时?这又该如何解释呢?”刘晓原提出质疑。
律师质疑
死者难道会“柔身术”
邢鲲的双手是反铐在背后,他是如何把双手从背后绕到身前的?这个警方19日并未作出示范。
刘晓原表示,警方的通报中,称邢鲲是将反铐的双手从脚下绕到身前的,这个说法此前也被网民质疑。
刘晓原表示,既然用纸币开手铐,很多犯罪的人都会,也不是什么绝技,那么,邢鲲能将反铐的双手从脚下绕到身前,这种“柔身术”不会是绝技吧?
为何不叫哪个可用纸币捅开手铐的在押嫌犯,也给记者们公开演示一遍呢?
律师质疑
丢失的“祝姓朋友”
警方在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上说,审讯邢鲲时他有一个姓祝的朋友在场,见证邢鲲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
而据此前媒体报道,邢鲲的女朋友说当晚确实是有一个姓祝的人给她打过电话,说邢鲲没有什么事情。而邢鲲的家属则表示亲朋好友中根本没有姓祝的。
刘晓原律师表示,邢鲲被失主扭送进派出所后,是谁通知姓祝的到场目前仍是疑问。
按照常理,警方是不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朋友到场的。“即使犯罪嫌疑人的朋友到了派出所,审讯中也是不可能让他在场旁听的。为何审讯时会有一个姓祝的人在场,这个人和邢鲲是什么关系,警方对这个疑点仍没有作出解释。”
律师质疑
现场取证照片应公开
刘律师表示,按警方的说法,邢鲲在候问室“自缢”时,正好躲在了监控头的盲点区。不过,候问室的门所在位置不会是监控盲区,如当时还有其他人进去,也是可以监控到的。
“这就意味着,13日早上发现邢鲲死在候问室时,从警方进进出出勘查到后来移尸体等过程,应该也是能监控得到的。”刘律师说,“而且按照常理,警方在发现邢鲲死后,应该会对尸体所躺的位置,手铐、纸币、鞋带丢弃的地方,进行拍照取证,这些照片是否也应公开呢?”
律师质疑
录像未全部露面
刘晓原律师告诉记者,据邢鲲家属传给他的照片来看,邢鲲尸体背部有一道明显的像是用绳子捆绑过的勒痕,这道痕迹到底是怎么产生的,警方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解释。
“即使是此前有报道称其被抓住时是被人用皮带、鞋带捆绑,但从他到派出所,再到死亡,这么长的时间里,皮带、鞋带捆绑的痕迹是否还会留存在身上,也是个疑问,这是否也应该解释一下呢?”刘晓原表示,要让媒体、网民和家属不再质疑,最关键的还是,云南警方应公开全部监控录像资料。
“按照警方的说法,邢鲲是一个人在候问室呆了很长的时间,这个监控录像资料就不会涉及其他人的隐私,更不用说是国家机密,那么,为什么录像不全部给家属看?不能公开给媒体?这些都是疑点,也仍然没能得到解释。”刘律师表示。文/记者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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