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冯强)4日,记者从西安市民政局获悉,西安市将临时性增加农村低保户的低保金,每人最多可补发60元。
据了解,此次低保金增发属于临时性补助,针对西安市10个区县的农村低保户。2009年底,陕西省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西安市因此对低保户也进行补发。补发标准为每个人每月10元,执行的时间为2009年7月至2009年12月间享受低保的农民。凡是7月份以前纳入低保的,从7月份起补发;7月后纳入低保的,按实际保障月份补发;7月前已经推出低保的,不再补发。因此,每人最多可补发低保金60元。
目前,西安市共有农村低保户54525户,总计171784人。此次补发,共计金额1030.704万元。补发后,西安市农村低保户平均每人每月低保金达到67.5元,为全省最高。西安市政府要求各区县财政、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低保户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助资金于2010年1月31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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