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宝鸡讯 (记者 孙秉志) 昨天,记者从宝鸡市有关方面获悉,全国 109个重点城市环境质量考核结果刚刚揭晓,宝鸡市城市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省第一。
据了解,去年,宝鸡市坚持把生态示范县(区)创建作为拓展延伸创模成果、统筹县乡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在全市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三级联创活动。
目前,在已建成太白县 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的基础上,去年建成了千阳、凤县2个省级生态示范县,麟游、陇县、眉县等 8个县区通过了省环保厅代表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国家预验收,全市建成和通过验收的生态示范县(区)达到 11个,覆盖率和建成验收总数位居全省第一。
与此同时,环保部门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25起,结案 107起,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了城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提升。
据介绍,全国重点城市环境质量考核是由环保部组织实施的,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宝鸡市从 2004年开始接受考核,2005年、 2007年、2009年连续 3次城市环境质量位列全省第一。截至2009年12月31日,宝鸡市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良好天数达到 315天,已经超过了2008年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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