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郝蕾通讯员秦延安)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今年起在我省进行营业性水景观、水域旅游等项目经营,每取用一立方米地表水要缴纳5分钱。
今年起,利用自然湖泊河流等水资源开发出的营业性水景观、水域旅游项目,开发单位需按照每取用一立方米地表水缴纳0.05元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但对如大雁塔北广场音乐喷泉等公益性景观用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一些企业多年来用自备井抽取大量地下水资源,但付出的费用却比自来水价格还低。今后在自来水管网覆盖区,仍使用自备水源工程取用地下水的,将按当地自来水销售基本水价标准缴纳水资源费。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称,此举可以迫使企业封停自备井,转而使用自来水,有利于保护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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