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6日,陆良,吃午饭前,何鹏的大伯为他挂红辟邪。
2010年1月16日,陆良,重获自由的何鹏和亲人拥抱。
被社会舆论称为“云南版许霆”的何鹏,在经历了被判无期徒刑到最终改判为有期徒刑8年半的大起大落后,昨日凌晨出狱回家。其律师表示,对于目前的判决结果还存在一些异议,是否要继续申诉,要听取何鹏本人的意见。
深夜出狱
据了解,此次深夜出狱,何鹏事先也不知情。“15日下午1点左右,狱警还跟我说‘明早我们一上班就给你办出狱手续,办完你就可以回家了。’但是当晚11点左右,我才刚睡下一个多小时,就被狱警叫醒,他们对我说‘你现在就收拾东西办手续,我们送你出去。’”。
16日零时许,何鹏踏出了云南省第四监狱的大门。随后坐上一辆轿车,在3名狱警的陪同下,一路向陆良驶去。
亲人接风
凌晨2时,在陆良县城的广场上,何鹏和父母见面。凌晨4时,他终于回到陆良马街镇金家村的家。亲人们也早已在门口挂好了两挂红鞭炮迎接。放鞭炮、吃糖鸡蛋、摔碗、撒青松毛,这些这是当地的风俗。“象征着去晦气、转好运、保平安。”何鹏的母亲介绍。
为了迎接何鹏的归来,何家在附近的饭庄订了50桌酒席。中午近11时,何鹏胸戴辟邪用的大红花,在酒店出现,感谢亲友。对于8年的牢狱生活,始终认为自己只有错,没犯罪的何鹏说:“我不想再记起这段日子。”
律师谈案
在“何鹏案”中,何鹏的代理人陈维镖和肖九香律师,昨日也赶到陆良为何鹏“接风”。陈维镖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案还有必要继续申诉。其认为,该案归根结底应该是银行的过错,不应当将这个过错转嫁给何鹏。
但对于目前的判决结果,陈律师表示还存在一些异议。“我相信不久之后,法律一定会换何鹏一个无罪之身!”对于是否要继续申诉,还是听取何鹏本人的意见。
对话何鹏 “我有错,但没罪”
云南信息报(以下简称“云信”):你在狱中的这8年多,有没有对整个事情有过回顾,你怎么看这件事情?
何鹏:以前想过这事,也会后悔,就想着要是当初没有取那些钱出来就好了,但也只是偶尔想想。我觉得事情已经发生了,已经是定局了,想太多了没用,我想得更多的是以后,想以后怎么生活。
云信:可以说一下你走出监狱大门时候的情景吗?
何鹏:从我的监室到大门口大概有200来米,今天走这段路,和进去的时候完全相反。刚进监区时,我非常绝望,不知道这一生还能不能出来,觉得这段路很长,今天我却觉得走得很短。我走出监狱大门,第一个动作就是深吸一口气,抬头看了看黑沉沉的天。出来后我一次也没有回过头。我当时就在想:“还是外面的世界好!我终于出来了!”
云信:按判决,你现在仍然是有罪的,你怎么看这个结果?你是否还想继续申诉?
何鹏:我还是认为我有错,但我没有罪,从事情发生到现在都是这么认为。至于是否还要申诉,我想先缓一段时间,因为现在家里为我的事情已经人财都耗光了,我想先适应一下生活,努力让家里条件能够改善一下,再考虑其他。
事件回放
何鹏原是云南公安专科学校的学生。2001年3月2日,他持卡到云南民族大学ATM机上查询余额,因农行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何鹏用余额只有10元的卡,在不同银行的A TM机上分221次取出现金429700元,随后通知其母亲为其农行金穗卡挂失。
2001年3月5日,何鹏被刑拘。2002年7月12日,曲靖市中院以盗窃罪判处何鹏无期徒刑,何鹏不服提出上诉。同年10月17日,云南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8年3月31日,广东许霆案改判,让何鹏的家人看到了希望。
2009年12月,何鹏被改判为有期徒刑8年半。
《云南信息报》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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