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拓玲)省建设厅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妥善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
省建设厅要求积极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工作。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督促建设单位限期还款;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还款资金。对已通过诉讼程序进入执行阶段的拖欠工程款,配合支持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
省建设厅要求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的情况逐一排查,对有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批准其新开发建设项目和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企业,要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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