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次考试中我的车开得算是好的,教练得知我没有过后也很不理解,问我是不是没有“按套路出牌”,我说按了。教练让我问学校到底是怎么回事。学校得知后让我不要急,一定是名单搞错了。
下面更让我不理解的是,别人在启动都熄火的情况下,在100米加减挡发动机轰鸣快赶上飞机的情况下都通过了考试,难道考官真的只认钱不看技术吗?有的学员根本没有上过路练过车,只要给钱也通过了。为什么我不能通过?我走到考官面前,还没等我说话,考官就示意让我等到考试结束后找他,我知道这是学校打电话给他了,也证实了我是“按套路出牌”的人员,最后我的“不合格”被改成了“合格”。
如果有相当部分司机只是“按套路出牌”拿到驾照的,我们还敢在马路上走吗?难道考官就不怕不合格的驾驶员上路后出人命吗?我脑子里全是问号。
交通血案背后的“潜规则”可以休矣
侯小丰就此一针见血地指出,“马路杀手”的频现集中反映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交通管理、惩治违法违章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缺失和不完善,另一个是相应管理制度的匮乏。
侯小丰认为,在一些地方,驾照发放存在人为因素,主要是吃、拿、卡、要,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了,甚至成了“潜规则”,这固然与整体社会的大环境有关,但究其深层次原因,行政上疏于管理、法制执行上不力,是不容忽视的两个方面。“要命的是,同醉酒驾车一样,发放驾照的管理者如果惟‘潜规则’行事,最终是对更多人生命权的不尊重,甚至是践踏,其实质是特权意识在作怪,既害人又害己”。
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陈宝龙认为,驾驶执照管理发放部门的纵容或不负责任,犹如“养虎为患”,使“公共空间”受到严重威胁。他表示,那些酒驾者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驾照的人明显缺乏公共意识,他们必须首先尊重他人的生命权,遵守“公共空间”的规则。
“为了彻底根治交通血案的频发,应该考虑采取综合手段,首先在立法上和制度建设上加以完善和细化,对驾照的发放和管理、对酒驾致死的量刑等,都需要法律的规范和统一,需要制度的辅助。”侯小丰建议,在有了完备的法律和制度外,还要加大惩罚力度,比如对于那些在考驾照时“吃、拿、卡、要”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厉惩处,绝不纵容。此外,推行问责制并严格施行也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相关专家强调,如何唤醒公民意识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在这方面,可以尝试从娃娃阶段抓起,利用各种有效的载体,开展“合格公民的教育”。尽管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惟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控制“马路战争”的愈演愈烈。(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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