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内的这家公司让程女士很郁闷
三秦都市报讯(首席记者姬娜实习生宋龙飞)价值7200元的稀缺“救命药”通过彪记快捷速递有限公司邮寄,没想到快递员竟然在回公司的途中丢失了,而公司表示赔偿邮费的3到5倍,也就是60元或者100元,消费者觉得如此做法太荒唐。
快递员路上丢了包裹
“这家快递公司真是太不负责人了!”家住东郊的程女士打来热线说,因为居住在重庆老家的父亲生病了,急需要一种特殊的药品。3月8日上午,她联系了彪记快捷速递有限公司,准备通过该公司把价值796元的羊毛衫和价值7200元的药品,寄往重庆老家。随后,工作人员高某“上门服务”,让程女士填完相关的单据,核实了物品,将包裹取走。“本以为过两天家人就如期收到药品和衣服了,可让我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就在寄完包裹的第二天,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当天快递员在取完包裹回公司的路上将我的包裹丢失了。我当时都傻了,这是救命的稀缺药品,而且是从西藏专门买回的,现在丢了该怎么办?”程女士说,她随即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高经理(与投递员同姓高),问此事该怎么处理,但对方说只能赔付邮费的3倍,也就是60元,后来又说赔300元,她觉得不合理。
快递公司:责任不在公司
昨日,记者和程女士的爱人朱先生来到位于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的该公司,快递员高某没在公司,朱先生用电话(免提)联系到他时,对方说:“也不知在哪里丢了,当时我从程女士家取完包裹,骑车途经康复路时发现包裹丢失了……我曾到另一位客户那里送包裹,将送包裹的车停在楼下,回来时发现车上的包裹少了几件……具体怎么解决你可以去找我们经理”。
当朱先生拿着相关的资料和证据,与记者找该公司的高经理,在等了半个多小时,高经理回来了,他说,只能赔付邮费20元的3到5倍,也就是说60元或者100元。对此,朱先生表示,这次包裹还未进入邮寄的正式过程,只是取了包裹,因为快递员的不负责任导致丢失的,必须赔偿全部损失。而该公司另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个业务单子还没有到公司,责任不在于公司。
省消协:快递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对此,省消协副秘书长魏和平说,该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4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他说,该公司不仅要赔偿消费者丢失的物品,还要赔偿消费者的务工费、交通费等。
文/图首席记者姬娜实习生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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