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辉)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水务局获悉,从本周开始到5月底,西安将对地热水销售市场展开专项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销售地热水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最大取水能力追缴水资源费等规费并处罚款,以促进地热水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
地热水资源难以再生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利用泡温泉水来缓解疲劳,促进自身健康。西安实行禁改煤及小锅炉拆除措施以来,全市洗浴行业特别是便民浴池用水更加依赖于地热水的供应,地热水的开采量与销售量也相应增长,加大了地热水给水负担。
市水务局一负责人表示,地热水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具有典型的稀有性和难以再生性,地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对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都有着重要意义。
地热水销售问题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十余家单位对外销售或变相销售地热水,个别单位通过掠夺式开发来进行销售,缩短了地热水井的服务年限,同时众多拉水车沿街停放,深夜拉水噪声扰民等情况也让周围群众意见较大。
许多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多次在会议上提出了地热水销售市场混乱的问题,对地热水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整治迫在眉睫。
销售地热水必须具备4个条件
此次我市对地热水销售市场的整治一直持续到5月底。市区地热水销售必须具备4个许可条件:一是拥有内部停车场,可同时容纳至少五辆拉水车停放;二是周围一定范围内无居民楼;三是安装量水设施并按时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四是单井出水量较大,区域水位下降不明显。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批准其对外销售地热水,同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擅售将按最大取水能力追缴水费
对未经批准擅自销售地热水的单位,责令其于4月30日前自行拆除售水设备,否则将组织强行拆除。
从5月1日开始,水务部门将对各地热水井单位进行逐一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销售地热水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立即拆除售水设施,按照最大取水能力追缴水资源费等规费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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