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曲折
尸检,在与戒毒所、劳教局最初的交涉中,高秀花并未认真考虑。
“检察院说,要想立案,需要先做尸检,证明郗红不是死于宫外孕大出血”,但她很怀疑尸检能否得到客观公正的结果,在她看来,戒毒所、劳教局、检察院、鉴定机构都是“一家人”。
第一次大接访之后,高秀花正式提出尸检要求,却经历了始料未及的曲折。
1月6日,她委托劳教局向公安部申请尸检,“劳教局接访时说,鉴定机构可以全国任意选”。
“没过几天,劳教局说,得先从自治区里选。”高秀花于是第二次申请尸检,改选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下称“检察院”)进行。
翘首期待的日子最漫长,申请迟迟没有结果,“多次打电话到劳教局问,那边总说,正在催检察院。”
与此同时,高秀花走遍了内蒙古的政法部门,“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都不给处理。”
绝望之下,今年2月底3月初,高秀花赴京到司法部申诉。司法部开了个单子,转回内蒙古处理。
在一次又一次的奔波中,对女儿之死满腹怀疑的高秀花,经常用肯定的语气,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对外讲述。
在让人代笔的一份申诉材料中,她这样写道:“在戒毒所期间,郗红遭受了非人般的折磨和殴打,又被强暴,遍体鳞伤,快要死亡时被送到武警医院,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早在怀疑戒毒所“送治不及时”时,她也把猜测当结论。一份落款为12月1日的控告书中写道:“郗红怀孕有系列反应,经常腹痛、呕吐,戒毒所听之任之。”
事件发酵4个月后,郗红之死,最终在网络上引爆了。
3月8日,第一篇报道出现,随即被迅速转帖到多个论坛。“绑架”“强暴”“殴打”等字眼刺激着网民,一时间“板砖”纷飞,砸向戒毒所、劳教局等。
不知是机缘巧合还是有内在联系,郗红之死开始疯传的次日,即3月9日,呼和浩特,司法部的两名巡查员和劳教局的一名负责人与高秀花坐到了一起。
“巡查员要求尽快尸检。直到这时,劳教局的人才说,内蒙古检察院做不了,需要另找鉴定机构。”高秀花很是气愤,“申请递上两个来月才说不行,是不是在故意拖延?”
几天后,高秀花又接到劳教局的电话,对方称内蒙古的鉴定机构,均无能力对郗红尸检。
3月17日下午4时许,劳教局、政法委等部门有关领导在内蒙古女子劳教所第二次联合大接访高秀花,表示即日起会积极行动起来,协调有相应能力的鉴定机构对郗红做尸检,希望高秀花尽快递交申请。
3月19日,高秀花终得以成功委托劳教局向上海一家知名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尸检,3月22日,她被告知,三天后对郗红尸检。
心头疑云
高秀花知道,尸检结果将是最后的裁判,但在意识深处,更能说服她的,是一些她能看得懂的证据。
她也认为,自己言辞激烈是有理由的:女儿被强制戒毒时,她没有收到通知书;女儿发病时所穿衣物、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都无法获得……
质疑在3月17日的第二次大接访中,在申诉路上已奔波得有点神思恍惚的高秀花,把萦绕心头的这些疑问,一一梳理,请朋友记录下来,然后打印出来。
当天,她面对十几个接访者,包括劳教局局长王曰群、副局长宋建平,内蒙古女子劳教所所长孙锦琰,政法委负责人玉梅,检察院检察技术处侯处长(音)等,将疑点逐一提出。
舆论争锋
3月17日的第二次接访接近尾声,引爆郗红事件的“网络传言”被接访方重点提及。
“最近,在一些不太惹眼的网站上出现一些有关郗红一事的帖子,通通在点火,目的是搞乱社会,搞乱视线,让相关政法部门很被动。”政法委负责人玉梅对高秀花说,“事情还在调查过程中,你就在网上说些这样那样的定论式的话,不利于解决问题。从今天开始,如果再有类似问题,我们就不客气了。”
关于接访会的内容,她还提醒高秀花,“如果(传)出去了,那就真对不起了。”
就在高秀花被要求对外“闭嘴”时,当天17时27分,新华网内蒙古频道挂出一则报道,其中,劳教局负责人以结论式的语气表示,郗红因异位妊娠、失血性休克,致多脏器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郗红死亡后,劳教局和戒毒所成立了两级善后处理工作组,先后31次与高秀花等商谈,终因无法满足109万元现金补偿要求而未果。
“他们说在尸检结果出来之前不要自下结论,为什么会登那个稿子?”高秀花怒了,“他们是在以权压人。”她说,根本不知109万元一说从何而来。
几个小时前,即当天11时39分,亦有人在网易注册,以“laohu020”之名在论坛上发帖,反驳郗红亲友的一些质疑,总结郗红死亡事件之所以被家属或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渲染,原因很简单,就一个字——钱。“laohu020”最后说,鄙人参观过一次该戒毒所,感觉很舒服,里面有许多精彩的文艺节目,更像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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