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爽的爷爷快成白血病专家了。
9个月后转院到天津才确诊
少女的父亲名叫卢方晨,记者采访时,他满眼含悲地向记者讲述了女儿小爽在通化市人民医院住院至病逝的过程。
2005年夏天,小爽身体乏力面色苍白,身体觉得不适,卢方晨和家人把小爽领到通化市人民医院去做全面检查。检查完后医生告诉卢方晨,小爽得了白血病,一家人都被吓得乱了方寸,当时除了每天祈祷奇迹降临,就是想尽一切办法筹集支付小爽在住院期间的巨额医疗费用。借遍亲友之后,卢方晨就开始变卖家当,可这点钱对于女儿的治疗只是杯水车薪。于是,卢方晨又在报纸上打了广告卖房子。在通化市人民医院治疗9个月时间后,孩子病情复发转院到天津血液研究所,经天津血液研究所化验才知道孩子得的是“B型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而此时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什么都无法换回卢方晨才华横溢女儿鲜活的生命,她去到天国那个没有忧愁的地方。
“分型”是治疗前提
院方一再错过时机
孩子入院之初,卢方晨并不知道通化市人民医院只能诊断出白血病却不能分型,更不知道,分型是治疗的前提。据卢方晨讲,他在和天津血液专家的交谈中得知,如果当初采用B型方案治疗,女儿4至6个月就有可能治愈。这让卢方晨无法平静:他查阅相关资料得知,分型治疗这是全国白血病会议上制定的治疗方案,小爽的主治医生怎么会不知道?
卢家第一次知道“鞘注”这个词是在小爽入院不到20天的时候,是该院一位有责任心的医生向愁容满面小爽的爷爷卢元惠询问小爽做没做鞘注,并且强调鞘注是预防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的重要措施。于是,卢方晨的老父亲开始追着主治医生,要求给孩子做鞘注。
经查阅全国血液病学术会议上讨论通过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诊疗建议》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诊断及分型,免疫分型,分为T、B两大系列。髄外白血病预防性治疗,“髓外白血病预防性治疗:三联鞘注于诱导治疗的第1天起仅用Ara-C+Dex,此后第8、15、22天用三联,诱导期间共4次。”(“鞘注”是通过腰穿直接将药物注入脑脊液中,不经过血脑屏障,从而提高脑脊液中的药物浓度)这是化疗第一天就应该做出的常识性方案,在卢方晨父子的要求下,医院在小爽化疗的第46天才给做上鞘注。可一切都晚了,已经过了预防治疗期。由于医院严重违反治疗方案,从错误治疗第一天就注定了小爽死亡的命运。卢方晨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女儿在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折磨中耗尽生命!于是,卢方晨认为,没分型对症治疗和没按规范做鞘注预防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是导致女儿死亡的真正原因。他要为女儿讨回公道,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
两个不同版本
医院称修改病历是“整理”
2007年7月11日8时30分,通化市东昌区法院江西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在庭审中证实,因为当时没有设备,通化市人民医院不能做B、T分型。院方当庭出示了小爽的病历。然而,卢方晨也出示了一份与院方不同的病历,指出院方为推托责任,涂改、伪造了病历。
卢方晨出示的病历是在女儿转院前,也就是住院9个月后于2006年4月份复印的病案记录。这一份病历与院方的存在19处不同。对此院方在法庭上辩称:卢方晨提交的病历是没有经过整理的,是归档之前的病历。对于他们手中病历的修改只是“整理”,不是实质性改动。而卢方晨认为院方“整理”的病历已经不能真实客观反映治疗过程,经院方整理的“较好”变成“不好”、“小”变成“大”、“1”变成“2”,所谓的“整理”是一目了然的涂改、伪造,其目的已不言而明。他还提出其中的疑点:1.被告伪造、涂改、销毁的病历,大部分是在2005年7月19日~2005年8月份的病历。我们复印的病历原件时间是2006年4月。这时病历没有伪造、涂改、销毁,而在2007年6月18日律师复印的病例却有十几处伪造、涂改、销毁。这是明显因医疗纠纷后为了逃避责任掩盖过错而伪造、涂改、销毁病历。2.主治医生从没向患者家属说过因血相低不能做鞘注,病历原件也没有这样的文字。医疗纠纷发生后,院方出示的病历却多次出现“血相低不能做鞘注”的字样。这更证明了医生伪造、篡改病历。因为没有在预防期做鞘注,所以才伪造不能做鞘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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