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拆迁小组在朝贫民窟的定居者扔石头。
各国拆迁
美国:协商或“法庭上见”
在美国,拆迁必须满足3个必要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拆迁;对拆迁户提供“公平补偿”;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美国各州根据第五修正案制定了各自的法律法规。至于拆迁补偿的标准,双方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要么放弃,要么“法庭上见”。这类案子闹到联邦最高法院的也不少。在法院有关各地拆迁纠纷的判决中,地方政府胜负参半,只能根据具体情况仔细拿捏。
印度:充分保护私有土地
印度早在独立前就已建立了非常完整的西方法律体系,其中心就是维护私有制。在印度,属于私人的土地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没有业主的同意,任何人都不能触犯土地的私有权。因此,印度政府在进行城市化改造时,与土地私有者之间的交涉始终是其面临的一大难题。通常,政府或者开发商都必须给予拆迁户充分的补偿,否则业主就不会同意别人动他们的土地。
韩国:住户习惯集体维权
关于土地征用与房屋建设,韩国出台了《城市开发法》和《土地补偿法》。如果开发商想拆除某住户的私有房屋来建大楼,那么一场漫长的谈判就开始了。首先,需要由双方均认可的中介机构对土地的价格进行评估,然后双方开始讨价还价,内容涉及房屋、树木、草坪、围墙等各个方面。如果开发商想连片开发,那么韩国住户首先做的不是收拾东西准备搬家,而是走家串户先把“拆迁对策委员会”成立起来,以群体的名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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