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23号文件中,对无领导下井产生矿难的企业将处以500万以上的罚款。面对国家提高对煤矿安全措施处罚力度,在生死攸关的安全措施上,一些煤矿生产企业还是心有余悸的,但有些企业依然无视国家的政策法规,在血的教训面前依然改变不了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的老
毛病。不是真正的想办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而是一门心思想方设法的钻研“下有对策”。据报道,最近,广西河池朝阳煤矿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而包括矿长、副矿长在内的5名主要领导却稳坐在办公室里。
你看国家政策刚刚出台,朝阳煤矿就紧急针锋相对地衔接。你要领导下井,煤矿就及时配合立马就地提拔一批能下矿井的领导干部,级别都是矿长,虽然是助理的,但多少能应付领导下井的要求。你也不能把干粮不当饭,一旦出事,领导可是在井下啊!7名助理矿长轮番上阵,个个冒着生命危险代替主要领导在井下玩命,咱们工人助人为乐勇于牺牲的精神,敢于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幸福留给了真正的领导,在困难面前毫不犹豫地代替领导下井甚至背着有名无实的助理职位,解决了几个“矿领导”下井之忧。
我在想那几个荣幸高升的矿长助理,或许根本没有领悟到当矿领导的喜悦,最多的情况下是“被当领导”的,严重一点说,真正的领导明明知道井下险象环生根本不敢下井冒险,在政策的压力下,找几个替死鬼而已。对上面也是一个障眼法,其目的不是要助理,而是要能够代替领导下井的替身,是加强领导的安全措施,是对领导的一种保护。新提的矿长助理,若成了下井带班的主角,而真正的领导在井上高枕无忧,这完全是给矿难埋下最大的隐患,是安全责任落实的又一次透水。没有真正的领导坐镇指挥,任何矿难的发生“虚拟领导”形同虚设,只是为事故的责任找到了推诿的方法。
安全措施没引起重视,倒是对策比措施出台得还要迅速。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语境下,突击提拔矿长助理,这种替身式的领导,这个怪胎必须紧急阻止。(作者:清哲木先生 来自: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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