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兴化市西鲍乡平南幼儿园是一所私人办的幼儿园,创办于2004年,次年取得了办学资格,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去年该乡办起了中心幼儿园,10天前,这个乡的领导突然组织100多人,“当着孩子的面,冲进幼儿园,有的甚至是翻墙而入,强行搬走园里的桌凳、电视机、电子琴等物。”对于这件事,该乡乡长王洪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平南幼儿园不具备办学资格,我们曾多次劝其停办,幼儿园不听,昨天我们是联合执法,被扣押的东西等幼儿园停办后再发还。”据了解,该联合执法既没有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手续,也没有当面清点被执法物品,登记造册,一式两份,由对方签字画押。而平南幼儿园园长罗玉莲则怀疑此次行动属“生源”之争。
我们是法治社会,这不仅要求政府的一切行为都要于法有据,还得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众所周知,幼儿园的资格只能由县教育部门认定,乡政府是没有这个认定资格的。既然该幼儿园在05年就取得办学资格,以后只能由教育部门逐年评审,哪一年审查不过关,先是限期整改,整改还不合格,再是取缔。从报道中我们看不到该幼儿园被县教育部门限期整改的内容,也没有看到那年那月被取缔的文字。如有,为什么在执法时不出示呢?
退一万步说,就是该幼儿园被县教育部门取缔,也只能由县教育部门执法,或者县教育部门授权乡政府去执行。如是授权委托,乡政府为什么不出示委托授权书?王乡长说的联合执法,我不知道是哪些单位的联合,有没有包括县教育部门?即使有,也应该出示执法手续,带走被执法人,疏散学生,然后查封其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就可以了,这是几个人就能办了的事,为什么要兴师动众像强盗一样把所有教学用品都搬走呢?一百多人的执法队伍,在幼儿面前,是想彰显权力的强大?还是想给幼儿的心灵里留下暴力的阴影?
强行搬走教学用品而不履行财物转移清单手续,也是个极其愚蠢的违法行为!如果对方到法院告你违法行政,并且多说几件财物,你就可能百口莫辩,因为你拿不出证据!你虽然也可以让参加的人证明,但自己证明自己的采信度不高,如果遇到个死搬法理的审判官,你的程序违法,就为你官司打输垫定了基础。
一山不能存在两虎,乡里成立了中心幼儿园,生源有限,自然容不下私人幼儿园了。但你可以通过竞争,提升你的教学硬件,比如教学环境、设施、玩具等,加强优质师资队伍的配制,把教学内容办的丰富多彩,将全乡的幼儿吸引过来。只要你办好了,还怕家长不送他的孩子来?为什么非要用行政手段搞垮它?
这件事再一次证明: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国为民办好事,使国家海晏河清,国泰民安,以强大的雄姿屹立于世界之林;如果失去监督,任由权力像脱缰野马一样疯狂,它就会扰民,伤民,害民,引发社会矛盾,造成官民对立,加大维稳成本,削弱行政能力,甚至会影响到国家的整体形象。作为对方政府的领导,能不慎之乎!
“百人抢幼儿园”彰显了权力的疯狂,也显示出地方领导对法律的无知和无畏。依法治国、以法行政,任重道远! 作者:无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