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社保医保缴纳满一定年限的农村居民可自愿落户西安城。近日,西安市政府下发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指出,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可自愿选择进城落户。
■落户可选“居民”或“居住”
在城镇居住的农村居民,选择享受城市政策待遇的,实行城市居民制度,本人和随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待遇;在城镇居住的农村居民,选择享受农村政策待遇的,实行城市居住制度;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以鼓励在西安市县城、重点中心镇落户为主;纳入城中村改造、低洼地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其他政策性项目的农村居民转户,仍按原规定执行。
■退地落户可获一次性补助
对进城落户农民,西安市还制定了鼓励政策。
对举家在城镇居住生活,家庭内未分配承包地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城镇居民政策待遇。
仍在农村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享受农村优惠政策者,实行城市居住制度,不享受城镇居民政策待遇。
农民举家迁入城镇并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标准为:退出的宅基地转为耕地,土地指标由区县统一使用,由区县政府按每户实际退出的宅基地以当地征用的平均价格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主要用于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时的住房补贴;退出的承包地,由集体流转,按当地流转费用加农业直补的平均值以10年计算给予一次性补贴,主要用于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的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补贴。
■办理落户禁收任何费用
对核准落户的农民,迁入地和迁出地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按照居民制度落户的居民,可享受城市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以及按现行规定执行城镇居民的各类社会保险政策待遇。对在迁出地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按照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与现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衔接。
■政府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按照居民制度落户的农民,享受城镇相关的就业扶持和就业优惠政策,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其培训意愿,积极组织具备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为其提供免费职业能力培训、创业培训等,提高其就业能力,并为其提供各项免费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本报记者 李治燕
网友反映:农民工进城落户引热议 网友对进城生活表示担忧
9月3日陕西多家媒体刊发了《5年内我省1/4农民进城落户》的报道,“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将通过“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会保障”的方式,推动占全省农村人口四分之一的农民变身为居民。此消息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激烈讨论,大部分网友对农民进城后的生活此表示担忧,随着农民进城落户,一系列农民此前所没有遇到的复杂问题将会迎面而来,农民准备好了吗?西安准备好了吗?【农民进城落户,西安准备好了吗?】
下页导读:陕西省内动态、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