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金报11月16日报道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嘉兴桐乡史上受贿第一案的“主角”、桐乡市规划建设局局长王为民,从最开始收一袋子钱的心惊胆战,到习以为常收受建筑工程公司的利润“分成”,再到借外出考察的机会、厚颜无耻主动找老板“揩油” ,王为民完成了从清官到贪官的“三级跳”,最后跳进了监狱。日前,王为民因受贿230余万,被判刑14年半。
整整一袋“见不得人”的钱
“第一次拿那么多的钱,心里很怕。”这是面对检察机关的侦查询问时,王为民重复得最多的一句话。
今年5月份的时候,王为民进入了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的视线。那个时候,检察机关掌握的线索,是王为民涉嫌受贿20多万元。到了7月份,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到王为民的办公室搜查,在抽屉的夹缝中找到了一张银行对账单,余额显示有30多万元,开户银行在杭州。王为民为什么要把钱存到杭州去?检察官抓住这个猫腻,进行了深入侦查。
很快,王为民受贿200多万的罪行曝光了。送钱的人是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姜某。王为民记得很清楚,那是2008年4月,当姜某在汽车中送给他13.5万元现金的时候,这是他第一次收到那么多“见不得人”的钱,整整一袋子!“基本上两个月就给我一笔钱。”王为民在法庭上说。
“第一次拿那么多的钱,心里很怕。”王为民说。
“利润分成”,多次伸手习以为常
2007年4月,王为民从桐乡科技局局长调任桐乡规划建设局局长。上任半年后,姜某跟王为民说,自已的亲家徐某想承包桐乡的桩基检测业务。
于是,在王为民的安排下,2007年年底,桩基检测业务正式由徐某独家承包。
当桩基检测业务由徐某承包之后,不到两个月,徐某就分给了王为民13.5万元利润。虽然第一次拿钱王为民也胆战心惊了一把,但是随着次数的越来越多,王为民对不办事却分利润这事也习以为常了。 据查,2008年4月至2010年5月,王为民共收受了206万元的“利润分成”。
外出考察,总是找老板“揩油”
在王为民的关系网中,有一些人是他在担任科技局局长时认识的“老板朋友”,在他担任规划建设局局长之后,这些人与他仍然保持了不错的关系。 王为民有一招,让那些想得到点好处的老板有了巴结机会。
2006年12月,王为民对一家纺织公司的老总说:“我想去香港,你怎么说?”“好的!”老板这一答应,不仅将王为民到香港旅游的钱全包了,还趁机送王为民LV包、爱马仕衬衫等礼物。
据查,2006年12月至2009年6月,这位纺织公司的老板与王为民一起出游香港、澳门、深圳等地共4次,为王为民报销旅游费共计2.6万余元,同时王为民还非法收受3万元港币。“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讲义气”的王为民利用担任科技局局长之职,使得该公司获得科技经费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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