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了一辆尼桑 还车时发现有刮痕 老板说得赔6000块 问父母要钱没给 就去抢劫
冒出个误会 他用抢来的手机报警
给租赁公司还车时发现车上有划痕,老板要求他赔偿6000元,15岁的他便决定实施抢劫。不料抢劫后发生了交通事故,他拿抢来的电话拨通110报警电话,民警遂将其抓获。
租来的车被划为赔钱而抢劫
15岁的贾某是西安市长安区人,近日,其女友张某(女,21岁,彬县人)从西部车城某租赁公司租来一辆银白色尼桑,准备回老家时使用。贾某得知后,称其要驾车去大荔县接自己的女网友到西安一同玩耍,随后二人驾车把贾某的女网友接到西安市玩了一天后将其送回了家。
从大荔县回到西安后,二人去往租赁公司还车时发现,租来的车上有划痕。随后,老板让贾某赔付6000元。
贾某在向父母要钱未果后,心中萌发了抢劫的念头,遂找来肖某(男,15岁,彬县人)、朱某(男,15岁,商洛人)二人,经商量,几人决定来咸阳下手。
一人拉住自行车一人抢包
5日凌晨3时许,贾某驾车载着张某、肖某和朱某,四人来到咸阳市秦都区孔家寨高架桥附近将车停在路边,没过多久看到一名单身女子(赵某)骑自行车经过。随后肖某和朱某下车,一人拉住自行车后座,一人上去将包拽走。5日晚,四人再次在咸阳市驾车转悠,途经咸阳市二号桥附近时,肖某称其要上厕所,刚一下车,被一辆同方向行驶的车撞倒,肇事车辆没有停,继续行驶离开现场。
此时,恰巧有一辆车行驶至几人身旁,驾车的贾某以为后一辆车就是刚才的肇事车辆,便开车追了上去。
“肇事车辆”上的人发现贾某一行在后面追赶自己,并且口中骂骂咧咧,遂双方下车发生了争执。
拨打110用的竟是抢来的电话
争吵途中,贾某见对方态度强硬,便开始耍横,在人群中开车兜圈,途中,又刮蹭到停在路边的两辆车。随后,贾某拿出电话拨打了110报警,称自己出了一起交通事故。
通过110报警中心,咸阳市秦都区陈杨寨刑警中队民警得知这一线索,立即与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陈杨交警大队联系,了解到事故中受伤的肖某正在咸阳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
便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将贾某、张某叫到中心医院,发现受害人赵某被抢手机就在贾某手中,随后将二人带走进行审问,经审查,四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记者张倩/文张睿/图《今日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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