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餐厅打工为一岁孩子之父
据杨母说,杨某辍学后,就一直在家帮母亲卖菜,直到十五六岁,才到咸阳一边学厨、一边打工。之后,一直在咸阳市毛条路某餐厅打工。两年前,杨某结了婚,并在一年后,喜获一子。说到这里,47岁的杨母泣不成声,跪在了地上。
此后,杨某的儿子长期由杨母抚养,平时偶尔会给孩子留下几十元的生活费外,杨某平时极少给家里带钱。
推开杨某所住的房间,天花板上倒挂有彩带,墙上挂着大幅结婚照。屋内陈列着插有“新郎”、“新娘”礼花的梳妆台,缀有鲜红花饰的茶几,茶几上还放着印有卡通图案的情侣杯。
投案自首
3日凌晨,杨某拨通了家里的电话,与家人约定,在韩家湾派出所门口相见并自首。凌晨2时,从西安赶来的他准时出现在约定地点,虚弱的他在家人的陪同下,走进了派出所。“儿啊,你自首,妈就有盼望了”
案发后不久,村里就已经传开,说杨某在外面犯了法。对此,杨某的家人半信半疑,却无法与杨某取得联系。原来,案发不久,杨某就换了手机号。
终于,12月1日晚,杨某打来电话,在家人的一再询问之下,他承认了自己绑架的事实。
杨某在电话里哭着对母亲说,自己很害怕,害怕被别人追杀,自己对不起母亲,对不起亲人。接下来的几天,杨某用不同的手机号给家里打过几次电话。借机,众亲属就不断给其做工作。
“儿啊,你回来自首吧,自首了,妈就有盼望了。”说起当初给杨某做思想工作时说的话,杨母开始泣不成声。
身体虚弱家人搀扶其自首
3日凌晨,杨家的电话再一次响起。“你们凌晨两点钟在韩家湾派出所门口等我,我回来自首。”杨某说。
当日凌晨2时,杨家众亲属站在韩家湾派出所门口等待从西安前来的杨某。杨某一下车,虚弱得险些摔倒,众亲属赶忙上前搀扶,“当时娃刚一下车就打了一个趔趄,看上去很憔悴,这几天他在外面可能连饭都没吃过,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我赶紧搀扶着他进了派出所……”杨某的母亲说。
然而,对于丈夫的状况,一直住在娘家的杨某的妻子至今毫不知情。
“他是个乖孩子,根本没想到他会走到这一步。”杨母说,因为杨某为老大的缘故,家里一直对他期望比较高,出了这样的事情,家里谁都没有想到。
昨日,在派出所,杨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磕头,泣不成声地向受害者及其家属道歉,请求原谅。
据了解,昨日凌晨3时许,在接受完初步讯问后,杨某被办理该起绑架案的咸阳市公安局刑警带走,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杨某其刑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有效地放弃犯罪行为的发生;犯罪未遂是对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认定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为关键
昨日,针对杨某有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记者采访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范涛。范涛介绍,杨某的具体量刑,法官将其犯罪事实认定为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是关键。
“简单来说,绑架罪主要由两部分构成——控制人、要钱。”范涛说,该案中,杨某已经将被害人控制,完成了绑架罪的第一部分,后将被害人遗弃在车内逃跑,放弃了要钱的行为。于是,杨某放弃要钱的行为的原因成为了将其罪行认定为“绑架未遂”还是“犯罪中止”的关键。
范涛介绍,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有效地放弃犯罪行为的发生。若杨某弃车逃跑的原因,是因为怕被警方抓住而为之,则将很可能被定为绑架未遂。与犯罪即遂相比,未遂将减轻处罚,加之其有自首情节,很可能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杨某是因为不愿再将犯罪继续下去而逃跑,不愿再继续加害被告人,有悔改之意,则将被认定为犯罪中止。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将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被害人已受到损害,将被减轻处罚,将被判处比犯罪未遂更轻的刑法。
范涛最后表示,杨某被判犯罪未遂的可能性稍大。
本报记者蒲晓旭庞乐/文周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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