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某指认作案现场
元旦刚过,化名陈曦的19岁少女刘某在洛阳火车站某宾馆应聘做服务员的第二天,就趁工作期间收银员在宾馆门口招揽顾客之机,将宾馆收银台抽屉撬开,盗走现金5330元。
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但随着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民警的深入调查,不禁让人大吃一惊。
遭父母冷落被斥为“赔钱货”
初次见到刘某时,记者先是一惊,高挑的身材,姣好的面孔,热情的谈吐,眼睛透着灵气,她百分之百是个美女。可这样一个漂亮女孩,在学校读书时还是公认的校花,却已经盗窃作案12起(其中一个月内就盗窃10起),共盗取现金5万余元。
“我就算死在外面也不想再回那个家了。我已经没家了,社会就是我的家。”这是刘某跟记者说的第一句话。
刘某出生于1992年,江苏省连云港市人。由于家里重男轻女观念比较严重,她的父母一直不喜欢她,等有了弟弟后,父母就把她交给爷爷奶奶照看,直到上初中,爷爷奶奶老了,才又回到父母身边。
回到家中以后,刘某做事小心谨慎,生怕惹父母生气,但由于多年未在父母身边生活,双方不免有些生疏。弟弟虽然只比她小一岁,可在家里娇生惯养,家里好吃的好用的从来都没有她的分儿,父母也总是让她洗衣服、做饭、干家务。想到爷爷奶奶对自己疼爱有加,而父母却把自己当成个佣人,刘某就独自落泪。再加上刘某学习成绩不好,父母经常训斥她,甚至说她:“是个‘赔钱货’,还不如早点出去工作挣钱。”
流浪街头后开始入室盗窃
初中这个年龄段本来就是叛逆心理挺严重的时期,父母的冷落又让刘某心灰意冷,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属于这个家,初中毕业后她就没有再读书。后来,和父母吵了一架后,她干脆离家出走了。
2008年冬天,连云港市显得特别冷,而让人感到更冷的是,最近出现了一伙“入室大盗”,屡屡作案:1月10日11时,某小区发生入室盗窃案,床头柜内1万元现金被盗;5天后的夜里12时许,窃贼从窗户入室,盗走衣橱衣服口袋内2600元现金;7天后的8时、12时、18时,某小区三户人家的窗户被撬,共被盗走现金近2万元……
有人传言:这是一伙擅长“飞檐走壁”的大盗干的。谁也没想到,这个“入室大盗”竟然就是刘某,当时仅16岁。当民警将这个“入室大盗”抓获时,大家都惊呆了:这不是经常到他们家玩的丫头吗?
原来,刘某在和朋友、同学交往,到朋友、同学家玩的时候,将人家里的地形、人员的外出情况都掌握得一清二楚,然后趁他们不在时去盗窃。
2008年3月,刘某被捕,但因年龄较小,被判拘役一年。
应聘服务员就为监守自盗
2009年4月,刘某拘役期满被放出来后,她的父母更是不愿意收留她。她只好在社会上继续流浪。后来,她流浪到了洛阳。由于在洛阳不认识什么朋友,她心生一计:应聘服务员,找机会行窃!
2010年12月底,刘某认真打扮了一番,还另外加戴了一副眼镜,这样让她看起来很文静。她来到洛阳火车站某宾馆应聘服务员。由于面容姣好,口齿伶俐,几句交流后,宾馆老板就把她留下了,还把她安排在收银台,一副“重用”她的样子。
第一天,刘某工作干得非常好,跑前跑后不辞辛劳,嘴又很甜,让宾馆老板很是欢喜。仅仅一天,刘某就把收银台的情况摸了个清清楚楚,包括能收多少钱,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等。
第二天一上班,刘某就迫不及待准备进行盗窃。她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剪子趁人不备撬起收钱的柜子,可由于来往行人众多,几次下手都未能成功。终于,机会来了,她趁其他服务员到门口招呼客人之机,撬开钱柜,将里面的5330元钱盗走,然后找了个借口很自然地离开了现场。
洛阳市公安局车站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对宾馆人员展开调查,并调出监控录像查看,看到了刘某盗窃的全过程。民警迅速出击,在刘某的租住处,将熟睡的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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