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0年12月,陕西省5所学校发生5起校园伤害事件,共造成4名学生死亡。日前陕西省教育厅通报了这5起伤害事故。“这几起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学校在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缺失和重大隐患,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陕西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会同公安机关在学校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及时消除学生携带管制刀具造成的安全隐患。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化解,消除隐患,杜绝因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隐患,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在学校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及时消除学生携带管制刀具造成的安全隐患,要充分调动和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作用,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信息,一旦发生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得力措施果断处置,防止将小事酿成大事。
5起校园伤害事件
2010年12月7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名学生在宿舍被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一学生捅伤,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12月7日23时至8日9时,西安现代工程技术专修学院(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一名女生被同寝室4名学生多次殴打致伤。
12月10日,商洛市商州区板桥初级中学八年级2名学生因琐事发生口角引发斗殴,一名学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另一名学生捅伤,受伤学生抢救无效死亡。
12月11日,延安市实验中学初三年级18班一名学生在宿舍被同寝室一名同学用水果刀扎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12月15日,西安市长安区第十一中学初二年级2名学生困琐事发生争执,一名学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另一名学生捅伤,受伤学生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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