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栋楼属商住楼,没想到15楼一户业主将房屋出租后变成火锅店。”昨日,家住西安市文艺北路中联颐华苑小区的王女士给本报打电话说。
王女士说,一个多月前,15楼突然搬进来一家火锅店,此后白天常有人来就餐,深夜还有喝醉酒的顾客在楼里大喊大叫,甚至有人吐到楼道和电梯里。据王女士介绍,15楼共有五户。
昨日,记者来到王女士所说的那家火锅店,门口贴着一张“酒肆涮坊”的牌子。敲门后,一男子热情地招待记者进屋,并介绍他们的炭火火锅。记者发现,这里虽然经营炭火火锅,但屋里并未悬挂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我们这栋楼确实是商住楼,属于住宅非营业性用房。这家业主是将房屋出租之后,住户私自改成了火锅店。我们已和业主取得了联系,并下达了限期搬出的通知。”小区物业人员说。 本报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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