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记者在和平北大街69号的总统大厦门前看到,A座门前也出现燃放鞭炮行为。A座门前写有“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字牌,B座门前则标有“中国银行”字牌,两座大楼是当地地标性高层建筑,应属于禁放区。一位物业管理人员拒绝记者采访,并不耐烦地说:“你们不能采访!今天开业家家都在放鞭炮,警察都管不住,我们物业能管得住吗?”
记者上午两次拨打沈阳市公安局110电话,对“光大大厦”和“总统大厦”门前两起涉嫌违规燃放鞭炮行为进行报警。事后记者了解到,民警当即赴光大大厦现场制止,但因鞭炮残屑已清理完毕,证据消失,民警仅对有关当事方进行了告诫。
记者调查中了解到,沈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汲取皇朝万鑫火灾教训,紧急出台烟花鞭炮禁放新规定的同时,也进行了广泛宣传,多处重要建筑物和重要单位都明确张贴了禁放令,省、市党政机关及一些事业单位带头严格遵守禁放令,不放“开门炮”,沈阳机床集团等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也自觉响应禁放。记者当天在盛京医院、沈阳故宫、辽宁省文化厅、沈河区环保局、中街商业街等禁放区内,未看到燃放行为。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律师唐宇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习俗是中华传统文化心理的一种反映,以祈求节日吉庆、图个开业好彩头,但在高楼林立、人员密集的现代化城市中,如果任意燃放或者违规违法燃放,极易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甚至会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完善鞭炮禁放制度的同时,一定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依法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才能有效遏制违规违法燃放行为,减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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